“我叫张顺,23岁,你可以叫我顺子。”

看着面前这个毛小毅,突然有几分亲切感,可能也是因为在这个鬼地方,只有我们两个活人的原因。

“顺子兄弟啊,我的计程车来了,我得回去了,等回到阳间,我再去找你。”毛小毅指向前方说道。

我顺着他手指看去,只见一只身高足有两米的大金鸡威风凛凛地跑了过来,鸡脖子上还拴着一条红绳,好似没有尽头。

“这么大的公鸡?”我十分吃惊。

“嘿嘿,交通工具还是这玩意最靠谱啊,还不知道顺子兄弟怎么回去。”毛小毅得意地说道。

“我啊,有鬼差直接送我回阳间,我属于梦境入*******小毅微微低头,轻叹一声:“还是比不了你,我这一路上,可就坎坷了,弄不好就回不去了。”

还未等他说完,他就翻身骑上了大公鸡,冲着我摆着手,“兄弟,阳间见。”

这时,我身后传来幽幽一声:“该上路了。”

我还没来得及回头,只感觉到头一昏,就失去了知觉,醒来后,我又出现在车库里,回去的路上人多了起来,一路上公交车走走停停,我感觉有些疲惫,那一天一共跑了两圈,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时间。下班后,天有些昏沉,我第一件事就是去了花圈寿衣店,把谢必安要的那些冥币卖了足足两大袋子,我也不知道这是多少,觉得应该是够了,又买了一些纸扎的跑车、别墅什么的,趁着天还没黑,我打车跑到郊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边烧着这些东西,一边念叨着寄给阴司的两位无常老爷,话说这冥币买得真多,花了我不少钱,烧了半个小时也没烧完,估计这空气质量又得要下降个层次。

突然间不知道是哪里刮起一阵风,地上一部分未来得及烧的纸钱随风而去,落在身旁不远的一个小土包上,我没去捡回那被风吹走的那些,这玩意在我眼里就是废纸。我拍了拍身上的土,转身就离开了。这个事总算是办完了,心里感觉到轻松不少,如果真能和那两位无常老爷混好,倒也是件好事,我心里暗乐。

我的生活十分规律,白天工作,下班后吃饭,再去公园锻炼身体,之后就回到家里看看电视,玩玩电脑,最后就是睡觉了,这种生活很简单,也很充实,也是我最适合这个平凡人的生活。

天色昏暗,露出一轮明月,群星铺在夜空,好似一卷珍珠毯。公园里灯光如昼,人声鼎沸,这便是夜的海洋。我在公园里,每天给自己计划一个小时的慢跑,坚持了五年了,从未间断过。跑在这熟悉的路上,心中有些沧桑感。这一晃,十余年的学习生涯过去了,真的好快,我很怀念在学校的时光,嗯……不是因为女生多,好吧,因为女生多。就在我胡思乱想时,我一下子撞在一个人身上,还好是跑得慢,要不非得把人家撞倒在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急忙道歉道。等我看清时,竟然是一个衣着时尚的美女,她穿着白色的T恤,黑色的短裤,头戴黑色棒球帽,还穿着运动鞋,看起来也是来锻炼的。

“没关系。”她看了我一眼,轻轻说道。

我心里暗叹,这年头,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你也是来锻炼的?”我问道。

“对啊,白天工作就是一直坐着,晚上下班了不出来运动运动,身体会生锈的。”她嘟着嘴说道。

我们两个人一边跑步,一边聊着一些小事,在谈话中,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韩羽琪。我们越聊越投缘,临别之际,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并约好每天都来这里一起跑步。

后来,我们的关系一日千里,可这,也是这本书的故事真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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