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冲愣了愣,随即高兴得跳了起来,这不光是因为“变脸”能帮助他躲过追捕,甚至重新开始新生活,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宾翰长得太丑了些......
比索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过了一会,才试探着问道:“这...这是你原来的脸?”
“呵呵。”秦冲冷笑了一声,没有理他。
“原来...你是从‘东方’来的!”
“东方?”
比索的话引起了秦冲的兴趣,到目前为止,秦冲所见到的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除了精灵——都长了一张白种人的脸,没想到,这个世界的“东方”,同样生活着一群黄种人!
“对,你的相貌特征,和那个东方人的标本一模一样......”
“噗!”
“什么?!标本?什么叫‘我和标本长得一样’?!难道我像个死人?”
比索无奈道:“除了那个标本,我们再没见过其他东方人了啊。”
秦冲愣了愣,道:“‘东方人’是怎么一回事?跟我详细说说。”
“你不是从东方来的?”
“我是从地球来的。”
“地......什么?好吧。”比索叹了口气,开始讲述关于“东方”的事情。
“你也许不知道,恩格达斯大陆被高山和大海环绕着,数千年来,人类和精灵已经将大陆的每一片土地都探索到了,但是,我们始终没法走出这片大陆。所有企图翻过高山、渡过大海的探险者,要么灰头土脸地回来,要么干脆沓无音讯。
“有人说大陆的边缘就是世界的尽头。
“但是一百多年前,一艘小船从大海上驶来,带来了一批黄皮肤的人。
“他们被带到曼尼弗斯城,接受守护者们的讯问。
“他们中的大部分上岸时已是伤痕累累,没到曼尼弗斯城就死了;剩下的一些活了下来,并向城邦联合体传达了他们的使命。
“他们自称自己来自东方的大陆,数年之前,几个白皮肤的旅行者到达了东方,向他们的皇帝展现了神奇的术法——应该就是魔法——而且他们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学会了恩格达斯的语言。
“在皇帝的委派下,他们一行人带领着一支雄伟的舰队,出使西方大陆,但是,路途艰险,舰队被狂风撕裂,所有礼品无影无踪,只剩下他们一小队人存活了下来,并成功到达了恩格达斯。
“在他们的叙述中,东方大陆是一个富饶到难以想象的地方,皇帝用纯金建造了一整座宫殿,全国各处都修建了四通八达的道路网,路上铺满了珍珠;人们吃饭时用水晶制成的餐具,用玛瑙和翡翠装饰全身;地里的麦子永远也吃不完,到处都是肉味鲜美且不会反抗的食草生物......
“这一番话听得恩格达斯人激动不已,这也解释了,为何没有探险者归来:在见识了天堂之后,谁还愿意重返人间呢?
“不过可惜的是,虽然几位来使受到了很好的招待,但他们似乎是染上了某种奇怪的病,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们相继死去了——医生对此束手无策。
“不过他们虽然死了,但探索东方的热情重新被点燃了,一队又一队的探险者出发,想要前往天堂——自然而然的,一百多年来,没有一个人从东方回来。”
秦冲听的目瞪口呆:这是什么?神话故事吗?未免太扯了吧!
“这些话,你们竟然相信?”
比索耸了耸肩:“我倒不怀疑存在东方大陆以及居住在上面的东方人,但是,对于东方大陆的描述我很怀疑,不过据我所知,无论是在帝国,还是自由城邦,甚至是尖耳朵的国家,相信它的人都是占大多数的。
“所以,你若是能以东方人的身份出现,搞不好执政官都会亲自接见你呢。”
“嗯,是啊。”秦冲自语道,嘴角浮现了一丝微笑。
熊孩子惊喜道:“对了!你用东方人的身份进城,然后带着我,这样一定能躲过搜查,见到执政官!宾翰,我们准备......”
“现在我不是宾翰了,我是秦冲。”
比索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的脸抽搐了两下,色厉内荏地大声道:“我不管你是秦冲还是宾翰,我只知道你是布雷尔家族的奴隶!现在我命令你,收拾好东西,准备赶路!”
“哦?比索先生,您在说些什么?东西嘛,我自然会收好,只不过,我们恐怕得各走各的路了。”
秦冲得意洋洋地看着比索,其实他的心里也在打鼓,样貌改变了,不知那个灵魂印记会不会跟着消除?如果没有,那他又得吃苦头了。
不过,随着比索脸上的神情变得越来越扭曲而秦冲却再也没有感觉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时,他渐渐有了底,脸上的神情也变得越来越嚣张。
“小混球,别觉得自己受了多大委屈,我告诉你,本来我是打算宰了你的,但现在嘛,既然我已经安全了,那就没有那个必要了;你若是识相,就赶快给我滚远一点,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说完,秦冲扭头就走。
“站住!”比索在他身后嘶吼,但秦冲才不在乎,除开他手里掌握着宾翰的灵魂印记这一点,这其实就是一个小混球而已,能干什么?
“你以为你的灵魂印记消失了?我告诉你,这只是因为它有使用的次数限制而已;你尽管跑,三天之后,我可以直接用灵魂印记杀死你!”
“什么?!”秦冲猛地回头,狠狠地瞪视着比索,但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策,赶忙换上一副谄媚的笑脸:“小主人,咱们有事好说......”
一边说着,他一边向比索走去。但那一瞬间的杀机显然被比索察觉了,熊孩子一个后跳,抽出腰间的匕首,喝到:“你想干吗?离我远点!”
“哼!”秦冲索性不装了,眼中的凶狠暴露无遗,他俯身抓起一把沙子,朝熊孩子洒过去,趁熊孩子捂住眼睛的空档,他大叫一声,扑上去抢下了熊孩子的匕首,另一只手把熊孩子按到了地上。
“不好意思了小主人,你是时候去死了。”秦冲狞笑着,举起匕首就刺了下去。
秦冲失去了宾翰的体能和力量,但是,宾翰使用武器时的“手感”,却并没有被秦冲所遗忘,因此,秦冲倒没遇到刺中自己手之类的尴尬事情,只是,熊孩子一挣扎,导致秦冲刺歪了。
熊孩子惨叫起来。
“不...不要!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啊啊啊!!!!”
秦冲的手颤抖起来,他这才明白理论和实践之间还有着一段相当长的距离,虽然这些天,他在心里设想了一百种杀死熊孩子的方法,而且其中几种手段还相当残忍,但实际操作起来,他才意识到自己这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宅男是多么没用。
对熊孩子,秦冲倒没有什么圣母之类的同情,他只是没想到,原来一个人临死之前的惨叫,竟然这么吓人。
之前情绪激动,靠着一时的狠劲,竟然差点杀了这小混蛋,但小混蛋一叫,瞬间就把他刚刚聚集起来的勇气吓没了一多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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