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人家小年轻谈个恋爱,卿卿我我,关着他两个煞笔和尚屁事了?

他们,竟然看不过眼,好端端地,自聪突然放了个飞轮刮伤了何璧陶,而且还美其名曰:“助少侠擒贼。”

呵呵,我特么的!

我他妈要杀谁,需要你这狗屌和尚来相助?

我自己都还没想明白,要不要出手伤他,你他妈着急哪一门子?这么喜欢动手伤人的么?

我穿的衣着朴素,一身麻布衣服,甚至腰带都不过是条简单的手搓绳子。何璧陶更是寒酸,衣服破旧,还有补丁,两只鞋面都能看到脚趾头了。你这两个狗和尚却穿得干净整齐,在天香楼这种高级酒楼里,有酒有肉、有鸡有鱼的吃着,不说好好破你们的荤戒、享你们的福,管人家闲事干毛?

咋地?嫉妒人家身边有个清秀的小姑娘?

哈哈哈!

所以,我非但没有感谢这二位“大师”出手相助,反而臭骂了他们一通,道:“滚你妈地!老爷不需要你们两个秃驴插手!哪里凉快,滚到哪里死去!”

所以,我自然而然和这两位“大师”动手了。

自聪的“修罗刀”阴森犀利,确实有两下子,我承认要不是拉开了距离我用暗器射他,正面硬杠的话,我可能都不是他对手。

那时我还没有未央剑,用的兵器平平无奇,毫无优势。

自明的“无常杖”也是刁钻歹毒,要不是知道他们是少林和尚,我真以为这厮也修炼过“葵花宝典”,出招真特么变态极了。

差一点就要了我的小命。

最终,我当然是赢了,残忍弄死了这两个和尚。要不然我怎么有办法在这里讲故事呢?

后来明白过来,这俩秃驴之所以插手,可能正是想先灭了何璧陶,再把我也杀了,然后好抢夺莫青青。但是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十足证据。

有多厌恶就多厌恶。

值得庆幸的是,这两个野和尚,身材都比较消瘦,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保养的,酒肉一边吃着,居然不是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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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体型,正好与何璧陶、莫青青相似。

所以,杀了这两个野和尚后,我把他们剥光衣服,烧成了焦炭,然后嘱咐何璧陶、莫青青:“私奔!你们两个,给老子滚出大明地盘去,有多远走多远!要敢回来,叫我见了,我非把你俩也烧成灰!”

我把自聪、自明的焦炭尸体当做何璧陶、莫青青,诓骗莫忧道:“他们两个,至死不肯分离,在大火中双双丧生了。”

莫老儿的脸色,从酱紫变成猪肝,险些活活气死。

我管他莫掌门后不后悔,就是这么个结果了!

如果,你心里有愧,觉得对不起女儿,会在午夜梦回时惊醒流汗,那是你活该!

草尼玛的,人家喜欢谁,你当爹的,不能给个自由吗?非要那么专治,由你的喜好做主。

何璧陶那小子,我看着不错的!

要不然,你女儿会那么喜欢他?死都不肯放手?

其实他们都还活着,活得还挺好。

但是,你这辈子,到入土时,可能都不会知道了。

你要怪我,呵呵……我草尼玛是你雇的我。想要报仇,来呀!

你要难过,哈哈,庸人自扰。

活该、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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