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猫……。”
“即使是在诺德斯猫中,也是较为稀罕的品种呢!它用的应该是一种邪术,送它来的尤克理商人称之为魔眼之视,通过双眼传递心灵震荡。你还真是不心,和它对视了吧?要是意志不坚定的,说不定当场就昏厥了。”
菲恩抱怨道:“怎么现在才告诉我。”
看他的确没什么异常,马克西米利安的心思又转到宠物的身上。那只猫刚才被无辜踹了一脚,现在畏缩地躲在一个硕大的陶瓷花瓶后面,怎么也不肯露出头来。马克西米利安向它伸出一只手指,却被它恨恨地用爪子打开。再向后面伸进一点,就被一口咬住了。马克西米利安并没有缩回,而是用同一只手的拇指轻轻挠猫的下巴。猫的上下颚松开了一点,尖利的牙齿并没有插入手指的皮肤。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恼怒吼声,但它显然不再那么怒气冲天了。当主人的另一只手探入,把它从躲藏的角落拽出来,它便有些半推半就地顺从了。直到被拥在怀里,它依旧余怒未消地咕哝着。
“你该找个伴侣了,真正能陪你一辈子,能为你生儿育女的。”菲恩看着马克西米利安把愠怒的宠物猫轻松地玩弄于手掌之中,不由提起这个话题。“近来和你通过几封信的你那个亲戚,克里斯坦森家的安格斯路德维希,他有个姐姐,比你九岁,已经到了适婚的年纪。我顺便调查了一下相貌不错、智力也在均上,身体健康。乔鲁姆伯爵家虽然是皇族,但没什么强力的背景势力,不会影响到你的事业。她作为联姻对象,再合适不过了。”
“等我们见过了安格斯,再考虑后面的事情罢。”马克西米利安的回应明显有些敷衍。
菲恩叹了口气。他从地上捡起掉落的魔法吊坠,此时它已经断开了两瓣递给马克西米利安。“顺着槽口,把两个半圆合并到一起,用力捏紧,就能激活刻印的防御魔法。效果类似防御物理攻击和防御一般魔法伤害的叠加,能维持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它具有自动蓄能的功能,每次使用后需要在看得到太阳或月亮的地方蓄能一整天才能再次使用。基本上就是个应急手段,只要不是中阶以上的术士或是装备大量弓弩的军队要对付你,都能帮你临时应付一下了。”瞅了一眼已经平静下来,躺在马克西米利安怀里撒娇的诺德斯猫。“另外,需要注意使用时候尽量保持心境平和,否则魔法术式随时可能崩坏。”
“这么精细的玩意,估计是精灵制作的罢。要在一个嫉火中烧的术士面前,或者一个不死不休的父亲的私兵队面前保持平静心态,对我来说还真是个不的考验呢。”虽然嘀咕,他还是接过圆盘,放到衣服的内袋。保命的东西,多一个也不为过。
菲恩几乎是叫了出来。“混……混蛋,你想把这个用在什么时候啊。”
“啧啧啧!”马克西米利安优雅地轻轻摇动手指。“正因为要担心这样、那样的危险,和那些女士们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感到额外的兴奋啊。要是随便我这样、那样的女人,我才提不起干劲呢。”
这男人,没救了!
认命了的菲恩又说:“伦纳德从双头龙之堡附近的一个精灵遗址发现了这个东西,他觉得应该是几世纪前的精灵哨兵用的。也只有那个时代的精灵族,才会如此奢侈地为边疆哨兵配备这种魔法防具吧。”
“双头龙之堡。”马克西米利安又仔细查看了一番银色吊坠。“不会和纳兹塔或者撒匹特尼塔斯的精灵产生什么纠葛罢?”
“上面没有任何精灵王族、贵族、知名工匠的徽章,伦纳德觉得它的年代可以追溯到纳兹塔精灵分裂之前了。你若是担心,就谨慎些使用,不要随便拿去哄女人开心。”
“知道了,知道了。”马克西米利安显得不耐烦地摆了摆手。
“那么,以后我们就不必每次都带上六、七个面目狰狞的彪悍壮汉了。”马克西米利安又笑着说“就你和我,找个安静的地方,美酒、佳肴,还有热情的……女人。”
菲恩义正言辞地回答:“如果我告诉你的卫队长,你把他形容为面目狰狞,他会不会因为失落而离你而去呢?”
“菲恩,我亲爱的菲恩,你不会就出卖你的主人罢。我在那些护卫中还是很有些人缘的。要真遇上危险,还要指望他们替我挡箭挨刀呢。”
这男人,真的没救了!菲恩不禁腹谤。不过也只有他,才能真正改变这个社会,让真正有才的人代替腐朽没落的贵族,让这颓废的帝国重新焕发容光。对于这点,他同样从未怀疑过。
唉,或许是物以类聚罢,马克西米利安自己不怎么着调,身边聚集的也是些性格怪异的家伙。有脑袋里塞满肌肉的暴力分子,有把研究魔法物品当作毕生事业而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分子,还有明明缺乏魔法天赋却又动辄喜欢拿战略性法术解决问题的狂热分子。想起来,还真让人头痛啊。
让菲恩头痛的成员之一,此时在五百弗隆外,进行一场可能危及到自身生命的探险。
“哦!这就是古代文明残留的遗迹,北方领主的瑰宝,奠基于符文与机械之上的王国。呵,呵,这可真是……了不起啊!帝国历前两百年,甚至可能更早一些的矮人族遗迹。”穿着厚实探险服的男子大声而激动地宣布,他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地下洞回荡。
伦纳德冯霍姆子爵rv,是一位帝国贵族。按照家谱,他的血统甚至可以追溯到玛威堡公爵抵抗北方霸主雷瓦布的时代,一位威名赫赫的骑士。可惜,他本人并不是一个勇武有力的人士。当然,当代也绝少有贵族,即便是传统的武勋贵族,以此自傲。他也不是那种寅吃牟粮的败家子,为了吃喝玩乐不惜把祖产抵押给奸诈的商人。他的坏习惯也不多,欺男霸女、蓄养妓姬、嗜饮幻剂,这些他都是不屑于做的。他唯一的爱好,是研究并制造魔法器具。然而遗憾的是,他本人并没有任何魔法天赋。可想而知,他所选择的这条道路是多少艰辛了。
为了购买昂贵的魔法物品,为了雇佣魔法师、炼金师把草图化为实物,他花费了大笔金钱。在继承爵位和封地后,更是变本加厉。领地的收入被投了进去,除了一些破损或耗尽能量的残片,几乎连声响都没听到。家族上百年的积蓄被出售、抵押,他组织制作的魔法磨坊,日常开销抵得上几十个驴子拉的磨盘,还被领地上的农民集体抵制。他花费重金雇佣保镖、宝物猎人出外探险,用各种真真假假的文献中获得信息,搜寻古代魔法文明的罕见遗物,屡屡铩羽而归。短短十年他就把家业折腾了个一干二净,连他的妻子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离他而去,
不过,让他在整个贵族圈成为一个笑话的原因还不是这个。帝国历八51年,霍姆子爵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得到了皇帝的私生子多芬子爵的赏识。在马克西米利安的一力推荐下,威廉姆十四世动用皇帝的特权,将其引入帝国上议院。成为议员的伦纳德,有了一笔可观的稳定收入,支撑他的奢侈爱好。可惜,不到半年他就被卷入某项政治丑闻,莫名其妙地丢了议员的位置。弹劾期间,只有他一个是收获了百分之九十的否决票,可见其在领主派和皇权派中的不得人心了。此后,他便顶着一个扶不起的绰号,成了上流社会中丑角一般的人物。甚至在花街柳巷,霍姆子爵偶尔也会被当作某项能力低下的代名词。
他本人倒是对此毫不在意。或者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现在的名声有多臭。通过多芬子爵的关系,他又有了一笔资金,从而在一个月前发起了新的探险。这次,他去了迪卡德,一个帝国西部希努利亚siviai省的城市。精确地说,是迪卡德城以北0弗隆外,靠近撒加河的一处台地。他也不在地面,而是地面以下一百厄尔的某个洞穴里。
伦纳德手里拽着一条银链,链的尽头坠着的一块打磨光滑的圆石,散发出暗红色的光泽,照亮了周边五、六厄尔的距离。一条恒定了照明术的魔法项链,在敏塔阿玛多瑞斯的奢侈品市场,能卖到五十至七十奥瑞金币的高价,约等于一家农户整半年的收入。那块玉石,通过指定的一句话或一个字能发出各色的光芒,是女士们参加烛光晚宴,或者是纨绔子弟夜晚偷情的必备用品。只有伦纳德这样不解风情的,才会把发光魔石当作探险时的安全光源来用。
伦纳德身后,是两名看装扮就知道身份低下的的男子。就脸上、手臂刺身来看,基本确定是痞子混混之类的人物。地位较高的叫做法戈的,脸色阴沉还缺了半剌耳朵,可以升级到黑帮的等级。他的跟班人高马大,却是一脸白痴的表情,估计这辈子只配做打手、根本的角色。
他们三个人,之前穿过二十弗隆阴森的密林,又在一片据说遭到诅咒的废墟挖掘了几百戛拉尔gar的泥土,终于找到一处漆黑的洞口,进入这个瘆人的地底溶洞。即使是混迹在迪卡德最肮脏区,为了几个银币什么苦活脏活都愿意干的地头蛇法戈,此时也是又累又怕。要不是为了贵族许诺的五个奥瑞的佣金,他早就甩摊不干了。
埋怨归埋怨,这个贵族还真是有钱啊!
他带的帐篷,轻柔的像是女人的裙子,撑起来后里面却又别有洞天,像城里旅店最高档的客房那么舒服。他的披风似乎带有自洁功能,过一晚上就能变得像是刚洗过似得的那样光鲜。还有他的项链,他用来确定方位的稀奇古怪的仪表。法戈是明白人,知道这些都是魔法。而魔法,意味着钱大把大把印着皇帝侧脸的黄色金属片。与雇佣他和他的跟班做向导的五奥瑞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财富。为了这个,法戈也必须坚持下来,直到……不用再坚持的那一天。今天,似乎就是期待已久的那天了。
“让我们来看看。”
贵族老爷拿着发光的宝石,靠近从坚硬平坦的岩石地面突兀矗立而起的一根柱子。柱子不高,略超过人的头部。在暗红色光线的笼罩中,表面反射着一种怪异的光泽。很奇怪,即使是在潮湿的地下,这根石柱也没有覆盖厚厚的青苔。那些一路上到处都是,毛绒绒的青绿色植物,踩上后散发出一种土腥的味道,让法戈不由想起从吃到现在,让他恶心欲呕的白煮甘蓝。
“嗯,是楔形的文字,有浓重的矮人风格。”
法戈凑过去看了一眼,不耐烦地说:“就是些乱涂乱画。你给街上的乞丐娃子三、四个铜板,就能在你对头的房子外用尖石头刻上一满墙的这种东西。要是嫌不够刺激,多两个铜板,他们还会贴上几张刚剥下来的癞蛤蟆皮当添头。”
贵族没有发怒,而是宽厚地笑了笑,将注意力转回柱子和那些字符上。
法戈退了两步,凑到同伙身边低声道:“斯达特,准备动手。”
法戈的跟班斯达特,身高和体重都是普通人的两倍。真不知道在迪卡德城的贫民窟里,靠领主不定期施舍的南面运来的稻米和切碎了的卷心菜做成的菜粥,是怎么喂出这样的身板的。面包?就算是掺了一半麸皮的黑面包,也是城里做工人家的壮劳力才能享用的。女人、孩子和学徒的主食,就是那种惨绿色的菜粥,要么就是白煮甘蓝。春荒的时候,卷心菜和甘蓝甚至可能被替换成磨碎的草根或榆树皮。
“好嘞,我去拿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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