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啊……”
任重看着自己细皮嫩肉的双手,上面三个晶莹剔透的水泡。
火辣辣的疼!
尤其是被汗水浸湿之后,更是钻心的疼。
肩膀搭着的毛巾,早已被汗水浸透。
任重叹了口气,抓起毛巾抹了把脸,把锄头往地垄一放,一屁股坐了下来。
旁边容量五升的塑料桶,冬天用来给老爹装散酒。
夏天下地劳作,就成了盛水的容器。
此刻桶里的凉白开,已经被干掉大半。
而任重的胃里,早已被水灌满。
走动幅度大了,就和家里刚饮过水的小毛驴一样,发出‘咣当咣当’的水声。
人家重生,自己也重生,可谁知道一下把自己甩到一九九七年!
九七年,任重才十六岁,刚刚初中毕业。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任重的老家是北方农村的,改革春风虽然吹了十几年,可这里毕竟是内陆,依旧算是穷乡僻壤。
任重就是想利用自己前世积累下的经验,搞点穿越者的福利,可环境不允许啊。
要知道,这会儿手机还叫大哥大,而且这玩意儿稀罕的只能从港片上看到。
前世的任重,大哥大是从满大街录像厅里,看小马哥的《英雄本色》认识的。
村里大队支部有部电话,任重到是见过,还是拨号的。
谁家外地有亲戚什么的打个电话来,村里大喇叭就会喊的隔壁村都能听到。
然后大街上就会出现这样的情景:
有人一路烟尘急奔,遇到挡路的狗一脚踹开,端的是真正的鸡飞狗跳。
跑的气喘吁吁,很急切,脸上却露出自豪、炫耀的表情。
电脑?
呵呵,什么是电脑?
电脑更别提了,还是祖宗级的Windows95。
通讯巨头小企鹅QQ,还得两年后才能出现。
任重依稀记得,镇上开的第一家网吧,应该是两千零一年。
那会儿最爱干的事,就是下网扣走鼠标里的小圆球。
前世有次回老家,收拾东西的时候,任重还意外的发现。自己那个小铁盒子里,有两个早年珍藏的小圆球。
手上的水泡疼得不行,可看到远处老妈矮小的身躯佝偻着,依旧在炽热的日头下,一下一下锄着玉米地垄里的杂草,任重心里就忍不住一疼。
咬咬牙,用毛巾把有水泡的手包住,任重站起身,继续锄草大业。
除草剂是不敢用的,前几天村里一同辈嫂子,就是喷洒这玩意儿中毒,然后抢救无效,撇下俩孩子撒手人寰。
至于除了锄头,除草省时省力的工具,嗯,也有。
只不过能驾驭这种叫‘耘锄’工具的,只能是牲畜。
人是拉不动的。
毕竟,黄土地被日头晒的,看着松软,实则坚硬。
凭人力的话,累死也拉不了几步远。
任重家里,到是有头毛驴。
三岁口,驴生正值壮年。
可惜的是,这家伙是头倔驴。
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
去年秋天播种小麦,不知怎么的,这家伙就被惊到了。
扯着播种的耧,‘昂昂昂’地叫着,一口气跑了十几里。
任重老爹在后面紧追慢赶,要不是被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村的人拦住,弄不好就跑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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