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言道:“在这些消费记录中,每次都是可以看到的,基本当事人一次就会花上一千八九左右。”说着,他继续翻,然后将一沓消费票据都晾在了桌子上,随后言道:“这基本都是事发第四天,前后三天的时间消费基本都保持一样的成都上去收集来的票据,总额为两千六上下。”

陈女士不说话了,因为这么一说就很清楚了,如果去算第一天的话,那可能是有不靠谱的成分的。

毕竟当天消费的可以是当事人攒下来的钱,可当他的消费水平持平的时候,便已经说明他的消费水平已经固定了,换句话说入如果最后的账单刚好对上陈夫人给的,那就说明他每天基本都是在山穷水尽下生活的,那多出来来路不明的钱,如果多出一百块还好、

只要是刚好一百块,那警察就有权利去怀疑这一百块是星咖啡馆给出的钱,那之前他们的一家子的报案就属于在扯淡。

江局手中的动作结束了之后,便直接将手中的电脑转了过来,随后他言道:“为了进一步的去证实这件事情的真实性,我的同事们去依照当事人地三次得到口供,沿着回学校的路线寻找了一些电子眼还有不少店家门口的监控做作证。”

说着江局看着电脑屏幕上的继续言道:“这段路线是在当事人第一天出了星咖啡馆之后的二十分钟左右,等公交时的视频。”

随后江局补充道:“里面记录的就是当事人发现100块的内容。”

对,不仅是有还被直接的放大了。后来好一阵儿江局没有说话,因为后面他也在看电脑里面的视频,第一天是等公交车的时候他才发现,而后来的二三天,直至不去咖啡馆之前,他基本是出了门就会去看里卖弄时不时有一百块钱,所以这能说明的已经很多了。

不管能不能证明星咖啡馆有没有骗取学生的钱财,但是至少证明的一点就是,不管是在财物上,当事人绝对没有任何的损失。

江局说着,随后不觉间松了一口气:“并不是我们警察乱查案,这就是这件案子所有的证据,以及”真相。

他本来是想要这么说的,但是他没有,毕竟当事人也比不过还是一个孩子,所以他也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又从证供中翻出了一张,随后言道:“这里我要多说一点,之前陈女士说过的,余洋48号是能给当事人证明咖啡馆涉嫌诈骗。”

说着,随后他将那张证供词放在了陈女士的面前,随后言道:“后来我们也去找了这位同学去做供词,供词如下。”

其实简而言之就是星咖啡馆并没有任何诈骗的地方,还有一点别人不知道的就是,其实他每次出来消费的钱基本都是一局要结束的时候,吴林给他的。

所以之前陈女士,拿余洋从未消费却要交100块才能离开的事情说事儿,也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因为余洋进进出出来回用的都是吴林给的钱,所以这孩子基本也算是没有任何经济上的损失的。

所以这就已经能说明这个星咖啡馆是无辜的,所谓的诈骗不过就是有些人故意为之。这样想着,随后江局反正更多的不想再多说什么,他只是看着面前的一切证据。

“那我儿子呢?”陈女士忽然有这么来了一句。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