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为民带着丁兆红,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把县城逛了一圈,花了半个多小时。
虽然名义上叫县城,但是,主干街道只有两条,并不发达,也不繁华。
逛完了县城,丁兆红心里有了主意,决定从卖西瓜开始自己的经商之路。
现在正是西瓜成熟的季节,县城的居民对西瓜的需求量很大,在供销社排着长队买西瓜。
可是,大街上,只有几个零星的摊位,卖西瓜的一个都没有,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这时摆摊卖西瓜,肯定大卖。
毕竟,夏天气温高,天气炎热,大家都想吃西瓜,降温解暑。
“咦!你来饭店干吗?”丁兆红不解地问。
高为民把自行车停到了一个饭店门前,饭店叫人民大食堂,只卖面条。
高为民指指天空,“太阳已升到天空正中央,到中午了,该吃饭了。”
“可是……可是……”丁兆红摸摸裤兜,脸色羞红,她今日来县城,她娘丁爱军只给了她5元钱,都交了学费,她没钱了。
高为民似乎看穿她的心思,“不用你掏钱,我请你吃饭。”
“好吧,这次你请我,下次我请你。”丁兆红说道。
高为民笑了笑,“行,下次你请我。”
他只是嘴上说说,下次吃饭,依然他付账。
别看他年纪不大,但他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
吃饭必须由他出钱,如果由女人出钱,他的脸往哪放?
面条满满的一大碗,上面散着几块碎肉,还有葱花和香菜。
仅仅闻味道,就让丁兆红流口水。
她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碎肉,放进嘴里,细细地嚼着,品味肉的美味,享受地闭上眼睛。
她穿越到这个世界,昨夜和今早上,吃的都是粗茶淡饭,没一点儿油水。
而她又是个无肉不欢的主,一天不吃肉,浑身难受。
吃完一块肉,她睁开眼睛,看到高为民似笑非笑的表情,丁兆红俏脸一红,“那个……我尝尝肉咸不咸。”
“怎么样?咸吗?”高为民顺着她的话说,手却没闲着,用筷子把自己碗上的碎肉,都放进丁兆红的碗里。
丁兆红连忙拒绝,“不用不用,你自己吃,我够了。”
高为民微笑,“口是心非,你的喉咙在咽口水。”
丁兆红尴尬一笑,翻个白眼,“你这人咋这么直接?不知道给女生留面子吗?”
高为民嘿嘿一笑,去要了两块大肉。
所谓的大肉,是单独点的,做法是把五花肉切成拇指厚,像手掌那般宽的一大片,肥瘦相间。
这是他们这的特色吃法。
“高为民,你真好。”丁兆红像饥饿的老虎,扑过去,抢过他手里的碗,往自己的面条上放了一块大肉,,另一块放到高为民的碗里。
她在高为民面前不装淑女了,露出本性。
“好吃好吃。”
“真美味。”
丁兆红吃肉的同时,嘴还不闲着,发出阵阵赞叹之词。
虽说她在现代天天吃肉,但是,都没此时吃的肉好吃。
不光因为这具身体很少吃肉的缘故,还因为这时的猪肉,确实比后世的猪肉品质高。逸云yiy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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