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中藏污纳垢的阴暗角落,那些被巨树遮蔽阳光的房屋,全都是林奇搜索的目标。

“很好,就是这里了。”

林奇站在外门都能嗅到血腥味,门口有明显的血迹,绝对是最近几天留下的痕迹,大概是夜魔托运猎物时留下的,那么这里就是夜魔的巢穴。

等等,林奇他竟然敢独自来到夜魔的巢穴?难道拿到枪之后觉得自己无敌了,内心膨胀了想要找夜魔单挑了,夜魔又没有什么骑士精神,一对一是绝对不可能的,最后肯定是他一个人单挑一整群,也算是单挑的一种。

开玩笑,林奇又不傻。

他这次来又不是来送死的,而是想要向夜魔复仇。

他可是对于昨晚的事情耿耿于怀。

既然夜魔敢惊扰他的睡眠,自然也要承受代价。这个代价就是林奇的恶趣味报复。

昨天的十连抽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凰凤传奇”的专辑,cd、磁带、u盘,各种储存形式一并打包发给了林奇。原本对此林奇是嫌弃的,抽到这东西有什么用?我拿来洗耳朵吗,况且这些歌曲现在都已经过时了。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了系统的真正意图。

“苍茫的天涯是……。绵绵的青山脚下……。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家里二楼书房有一台录音机,说起来听复古的,因为现在大多数的音乐都不使用磁带,磁带这种储存方式有些落伍了,而且cd这种形式也逐渐被线上数据的形式所替代。

不过录音机从使用方面来说同样便捷。

林奇正在播放的这首歌可以受到了万千女性的喜爱,曾经火遍了大江南北,登上了神坛的一首歌。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人深受其害。依旧无法撼动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这样一首神曲竟然没有被夜魔所知,真是太可怕了。

林奇作为另一个世界的使者,有这个义务将来自华国的神曲普及起来,就从这里从现在开始。相信总有一天,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美妙歌曲将在夜魔之间流传开来,甚至在这片大陆之中火爆。

录音机放在阳光之下,防止某些夜魔由于太过喜爱,导致争抢,在地球上追星导致的事件不是没有发生过,所以要防患于未然,这阳光就是“凰凤传奇”的保镖。

音量自然要调整到最大,越多的夜魔听到就是赚到,身为文化宣传大使,竟然不能让所有人都知道,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什么样的歌声……”

还别说,时隔多年依旧保持着曾经的地位,《酷炫民族风》有着难以被忽略的优点,节奏欢快、朗朗上口,能够让人第一次听到就爱上。

你看,堵在门口的夜魔们,他们只是听了不到一遍就已经爱上了,开始欢呼雀跃,手舞足蹈,兴奋的欢呼此起彼伏,就是欢呼声难听了一些,导致一点没有演唱会的氛围。充当了实实在在的人气,要是“凰凤传奇”本奇在这里演唱,指不定又可以收获一大批粉丝。

“不要激动,觉得好听等一下可以再放一遍。额,磁带好像没有上一首这个按钮,这倒退太麻烦了,各位不要着急,其他歌曲也同样精彩,让我们欣赏《荷塘日光》。”

旋转跳跃我闭着眼,此刻林奇终于感受到了广场舞所带来的魅力,那就是爽。

发泄了心中的怒火,林奇看着恼羞成怒的夜魔们心里舒服多了。但是林奇不能一直耗在这里为夜魔切歌。

磁带有一点坏处就是无法无限循环,需要手动更换,好他拿来的是录音机,可以录制播放的声音,录下来的声音无法保真,而且夹杂了夜魔的欢呼声,这又不影响。只要有人喜欢,这样做就不是无谓的举动。

“好了,这东西就留你们慢慢欣赏吧。”在循环了一遍之后林奇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主要是太阳照射下的热死了,外加夜魔有些吵。

磁带要收好,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作案工具,不对,是宣传材料,他可是以文化大使的身份前来的。

留在这里可能会被热情的夜魔拿走收藏,等下一次再来就没有了,自己就这么一个样本,改天不爽了再来找夜魔播放。

时间所剩不多,林奇还需要找还未坏掉的汽车,以及驾驶携带油桶的人力三轮车打酱油……打石油呢。

“旺。”

临近黄昏,一只浑身光滑,双眼泛着血红色光芒,龇这尖锐牙齿的丧尸狗从夜魔巢穴中奔跑而出。

狗一直是人类的好伙伴,经过驯化,它们可以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即使是它们变成了丧尸狗,也一样被同为变异者的夜魔所驯养,转过头来对付曾经的主人,或许这样更加贴合它们被驯化之前的摸样,拥有了祖先的狼性,凶猛狂暴,充满了野性的气息。

这只丧尸狗从阴暗的洞穴中奔跑而出,直奔仍在播放的录音机。屁颠屁颠的含着录音机的把手送到夜魔首领手中,然后亲密的在他的腿上蹭啊蹭……收回之前所说的有关找回野性的那句话,丧尸狗也是狗,舔狗的本质依旧没有改变。

“嗷嗷嗷嗷嗷。”夜魔摸了摸狗头。翻译:“做的好。”

“嗷。”夜魔接到手后将录音机重重的摔在地上,可怜的录音机,当时就散架成了一堆零件。翻译:“一定要找到那个惊扰我休息的罪魁祸首,等抓到他之后,我要喝他的血,吃他的肉,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