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颐的眸子闪了闪,压抑着暴躁的情绪问:“怎么?很担心他?”

“有一点吧!”明昭老实的回答,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我和他也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了。你也知道,我这些年做着老鼠的行当,那可谓是在地底下生活了。身边若非笼络了一批江湖侠士,很多事情也是做不成的。黄大哥就是他们的头儿,很是侠肝义胆。敌人还会卷土重来吗?这蓟州城还能安稳多久?”

较比着黄逸飞的安全,她更关心前者。

黄逸飞那个人飞檐走壁,武功高的离谱,她还真没有太多的担心。

周承颐不自然的抬手摸了摸下巴,“不会有下次。有了蓟州的事情,我已经飞鸽传书给父亲,整个北地都会重新布防,北边已经不是重点,防御会对向南边。”

明昭对这个倒是不关心,只要知晓蓟州暂时安全就好了。

周承颐往外走,明昭张了张嘴,挽留的话说不出口,脚步却跟了上去。

“取披风来!”周承颐的视线看向角落。

红枫一阵风似的旋进屋子,取了明昭的披风里,麻溜的给明昭披上了,才又退回去当了隐形人。

明昭身上一暖,心中更是熨帖,她家承颐哥哥虽然变成了军中莽汉,但体贴入微还是保留了的。

“你见到老乡了?”周承颐冷不丁的问。

明昭就想起了徐明远的事情,紧走两步跟他并列,“我想好了,我做了三年的老鼠,似乎已经够了,那接下来就该做耕牛了。整个北地投奔而来的人,不知凡几,再加上北地本地的居民,还有就是从战场上退役下来的伤残军人……需要养活的人简直太多了。北地如今最需要的就是尽快发展起来,最近的目标就是要自给自足。”

周承颐的唇角立马高高翘了起来,他还以为今后的一段时间有的磨,须得费劲口舌用尽手段才能说服她留在后方,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她居然就想明白了。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因缘巧合,有时候还真是胜过绞尽脑汁了。

“如今已是深秋,想做什么,也得等到明年了,急不得。”

“不对!”明昭一把抓住他的衣袖,“承颐哥哥,眼下非常着急。趁着没入冬,这个时候赶种冬小麦还是来得及的。”

“冬小麦?”周承颐顿住脚步。

明昭道:“承颐哥哥可还记得,在宜县的时候,每年的秋季,杜鹃湖的水落了下去,徐庄那边就会露出平整的河堤。庄里的人就会去抢占湖滩,种上麦子,等到来年五月份,赶在夏季雨季来临前,就能收割了。这或许是他们赶了巧,但我觉得,北方的小麦应该有耐寒的品种。咱们这边是比莒州那边冷一些,但也冷不了多少。我是觉得,如果冬小麦能够在这边试种成功的话,那么到明年麦收的时候,并不耽误夏种。就好比红薯,割了麦子再种,完全来得及。还有高粱,完全可以套种,就是在麦子没熟之前,先种到空隙里,等到割了麦子也不耽误长苗苗。如此一来,地里一年就能有两茬的收入了。”

周承颐定定的看着她,耳朵里全被她的声音塞满。她的声音已经变了很多,再也没有了幼时软糯的感觉,而是变得非常的清脆,像泉水叮咚富有节律的落进心里。

“你废寝忘食将自己关在屋里,就是在想这个?”

明昭抬手拢了拢北风吹起的发,“想法是挺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实行了。这事,还得找懂农事的来问问。能不能行,还得金爷那边点头。”

“种子从哪里来?”周承颐问。

“你的意思是……”明昭期盼的看着他。

周承颐道:“只要有种子,就能试行。可以先在靠南的地方试一下。只有今年成功了,往后才能够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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