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江第一医院。

晕!

头晕!

昨天没喝酒,而且明明早早上床睡觉,咋会这样?

江皓眼前一片金星,浑身一点劲儿也使不上。

尝试好几次,愣是没撑开眼皮。

然后,一阵突如其来的记忆碎片如同火星撞地球一般冲进他的大脑。

“我叫江皓,是个大四学生。

除了音乐什么都不爱,大一那年雄心勃勃组了个乐队,不过到得现在,什么名堂也没闯出来……

实习之前,大家想放纵最后一把,去度江最大的万大商场演奏一把。

因为没拉到赞助商,于是自己掏钱建台!

没有钱,就……去卖血?”

然后……

寄了?

嗯,这些应该不是自己的记忆。

常看网络小说的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

靠!

穿越了,还是到了和自己名字一样的小子身上。

看来不能早睡早起啊,熬夜才是王道……

也不知道是不是早睡早起这样去世的……

他能读取到原主人记忆最后画面,是出租车司机用力摇晃着他,吓得没有血色的大饼脸。

终于,江皓睁开眼睛,入眼是白色一片。

被子上传来消毒水的味道,这是在医院。

窗边微光透进来,看样子已经傍晚了。

“耗子,你狗日的终于醒了!”

留着络腮胡的一米八六大汗激动摇了摇他。

记忆力很快出现对应名字,陈思远,乐队鼓手。

“你……”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江皓感觉耳膜一阵刺痛。

“你……你他么再摇,老子非得当场去世……”江皓虚弱的声音和陈思远形成强烈反差。

陈思远也意识到自己有点太过激动,赶紧收回了手,像个小媳妇一样蹲在床前。

大哥,你看一下自己外形好吗?

做这个动作不觉得别扭么?

江皓没好气似的笑了笑,看了看右手还插着输液管,也没多动,问道:

“我躺多久了?”

“差不多一天……”陈思远终于找个凳子坐下,微微犹豫了一下,“我听说……”

“别墨迹,先去叫医生。”

……

医生检查一番后,发现并无大碍,只是要注意休息。

最后用警告的语气说:以这次也是运气好,针管比较干净,以后再也别去黑作坊!

江皓自然是乖乖答应,他可比原来那个呆子惜命得多。

“头真晕啊。”他用手敲了敲脑袋。

记忆正在融合,他精神消耗相当巨大,脑海中仿佛有两个巨大的龙卷风在互相撞击。

不过,倒是获得许多让他意外的信息。

比如,这个世界虽然本质上和原本没有太大差别,就拿娱乐产业来说,饭圈盛行,要想走红就得靠着大资本

这和以前那个只靠脸和资本的娱乐圈几乎差不离。

看来娱乐圈和资本结合后的道路,都是殊途同归啊。

他不禁感叹一句。

“你这是失血性休克……而且你的手臂有针孔,你竟然去卖血……”

陈思远说到这里,眼圈微微发红,双手握紧,仿佛死死压抑着某种情绪。

“乐队不是你一个人的!这些事情不用你自己抗!我陈思远,还有大林,小伟,大不了被家里骂一顿,总能死乞白赖再凑一点,总能把钱攒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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