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一家人都是比较诧异的,沈锦棠识字也就罢了,毕竟沈牧确实是教过她。

但医书这么枯燥无味晦涩难懂的书籍,她居然能耐住性子看了整整一个下午。

时间一连几天过去,沈锦棠上午就在院子里练习走路,下午则是看医书。

如今,她已经能丢掉棍子,也不用人扶着走了,只不过走的稍慢一些。

这一日,正值沈牧学堂放假,沈云轩回到家放下书就要去上山打猎。

沈锦棠的这两个哥哥,大哥沈云谪喜文,二哥沈云轩好武。

因此沈牧除了逼迫着沈云轩随他去学堂读书知礼外,也让他随着镇上的一名武师学武。

沈云轩读书不怎么样,身手却很好,每次上山打猎都会收获颇丰。

他们家除了院子前方的一块不足一百平方的菜地外,就没有地了。

因此,一家人的吃穿用度都是依靠沈牧每个月二两银子的束脩和沈云轩时不时上山打了猎物卖掉为主要经济来源。

说起来也是可笑,沈锦棠的祖父母共有沈牧和沈松两个儿子,在沈牧和吴秋娘成婚后,沈锦棠的祖父沈宇康便以此为借口和沈牧分了家。

说是分家,其实也只分给了沈牧一屋子在他看起来不值钱还占地方的医书而已。

至于田地,则是一点都没给沈牧。

沈家院子前方的一小块菜地,还是沈牧为了让妻儿能够吃上新鲜蔬菜,拿了银子去里正那里买下来的。

沈锦棠看着沈云轩拿了背篓和弓箭走出来,连忙上前一步拉着他的衣袖笑吟吟的说道:“二哥,我也想去,带我去吧!”

沈云轩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山上路不好走,豺狼虎豹又多,你若是磕着碰着了,爹娘和大哥还不得把我活剥了啊!”

妹妹昏迷了半年好不容易醒过来,人不但不傻了,还变的聪明懂事嘴又甜,一家人都把她当成了掌中宝疼宠着,他可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沈锦棠闻言,可怜兮兮的撇了撇嘴,一双秋水眸子里露出了哀求之色:“好哥哥,你就带我去吧。在家待了这么些天,我都无聊死了。”

说着,她举起三根手指对着天:“我保证,我就跟在你身后,绝对不乱跑。”

沈云轩看着自家妹妹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心一软险些脱口答应了。

刚从屋里走出来的吴秋娘忍不住笑了,她无奈的看了沈锦棠一眼,对沈云轩道:“你就带你妹妹去吧,别去太深处,就在外围走走好了。”

沈锦棠连忙对自己娘亲投去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沈云轩见他娘都开口,也只好点点头应了:“那好,你就紧跟在二哥身后,不要乱跑知道吗?”

沈锦棠点头如啄米:“嗯嗯,放心吧二哥。”

话落,她也转身去墙角处拿了一把镰刀和一个小背篓背在身上。

为了照顾妹妹的腿脚,沈云轩也没敢走太快,陪着沈锦棠慢悠悠的走着。

这是沈锦棠昏迷半年以来第一次出门,听说她不傻了,走路的,在河边洗衣的和在田间劳动的村民都忍不住盯着她看。

面对这么多打量的目光沈锦棠也不脸红,甚至还笑眯眯的挥手打招呼。

“婶子这是洗衣服呢。”

“大叔这地里种的是毛豆吗?”

见她一言一行如此大方,沈云轩笑意溢满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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