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强势得很啊!

徐正华自己强势惯了,面对别人的强势,多少有点不大适应。

但他当然知道,在这方面,对方肯定是比自己要专业的。

想了想,他决定只盯一个方面,“别的事情都交给你,我当然放心。但是管姐,有一点我要说在前头。这首歌,我是一定要拿给安小菁唱的!这一点,你别闹得太僵,更不能谈崩,没问题吧?”

管玉兰闻言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又扭头看了看远处的安小菁,“看来你昨晚的表白,也并不单纯的就只是英雄救美,对吗?喜欢她?”

喜欢不喜欢,是另外一个话题。

喜欢某个女孩子,有无数的思路可以去尝试,只要最后能愉快地携手直达天地阴阳大欢乐,就是好思路。

金钱,虚荣,包包,手表,信用卡。

一个老男人千疮百孔却又历久弥坚的心。

那迷人的沧桑感。

成功者上位者身上自带的光环加成。

或许还有偶尔的那么一丝丝真情流露。

都是好的通道。

但这跟事业不是一码事。

徐正华上辈子的年龄和阅历就在那里摆着,显然,他早就不是唯感情论的单纯小伙了。

他在歌坛没有任何依靠,没有任何名气,没有任何可资调遣排布的人脉,现在还已经被自己的签约公司给内部封杀了。

安小菁是他唯一真正算是认识的歌手了。

而且她是个新人歌手,连一首单曲都还没发,很弱势。

正好,大家都弱势。

前有同学之谊,多少总是加分项。

后又有英雄救美之恩。

加上自己随后被封杀,就使得这一波的心理得分,应该更高些。

几乎是最完美的合作对象了。

合作共赢,先把名气打出去,才是唯一的王道。

因为仅凭原主留在脑海里的极为粗浅的那一点唱片公司知识,徐正华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安小菁喜欢,才只是第一步而已。

后面还有制作人、管理人、唱片公司。

管玉兰让自己不要相信任何人,事实上,作为一个心智成熟的男人,一个曾经的成功者,徐正华现在连她都不信。

一旦闹得太僵,被掐断了安小菁这根线,自己还认识谁?

接下来卖给这个人,还是卖给那个人,给的条件到底是高是低,自己又懂什么?还不是得全听她管玉兰的那张嘴怎么说?

压手里怎么办?

是,《短发》肯定是好歌,按说不愁卖,就算《短发》不好卖,自己还有的是各种好歌,但商场上的规矩,从来都不是这样的!

这是生意!

但自己要去争取的最大的利益,却并不是钱。

卖给这个人,还是卖给那个人,对方对这首歌的喜爱程度如何,本身的性格脾气如何,自己能不能参与到制作过程中去,尽最大可能的保证本身就该取得成功的一首歌拿到它应有的成功?做好了之后,又会不会被收入专辑或发布单曲,何时能够上市销售?

这一连串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入行!

先入行,有了自己的名气,再谈其它!

当然,这些思考,实在是没必要跟管玉兰一一的擘画明白。

做个为美色奋不顾身的憨憨,还蛮好的。

所以,“是,我喜欢她。想拍她。帮帮忙?”

管玉兰满脸无奈,手在额头上揉了揉,“行吧,我现在甚至不知道你写的是一首什么歌,想卖给别人,人家也未必要!”

说到这里,她愣了一下,忽然抬头,“我记得之前你说过不止一次,要是你自己会写歌就好了,对吧?你这不是能写吗?看样子还写得不错?”

“呃……”

漏洞。

但是是前任留下的。

没等他想到理由去解释,管玉兰的眼睛忽然瞪大了,神态异常严厉,“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借鉴’了别人的作品!”

“我保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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