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杳给他看了看马上就要编制完成的藤鞋,而后抬起自己的一只脚,在他面前调皮的晃了晃,“你看,不穿鞋的话,地上会有很多石头,有时候还有虫子咬我的脚,我的脚上都起了好几个血泡了!”
雌性的脚纤瘦而漂亮,脚底带着几分薄茧和血泡,指甲上则透着淡淡的粉,在说到虫子时那小巧的脚趾头下意识蜷缩了一下……他看着不自觉有些喉咙发紧,匆匆低下头,低嗯了声,便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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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杳没注意到男人的表情变化,依旧低头认真编织藤鞋,终于,大功告成了,她穿上自己劳动的成果,在院子里开心走了好几圈。
“对了!”
她一拍脑袋,又从屋里找出了一双藤鞋,比她脚上的藤鞋大了好几号。
递给一旁有些愣住的烬,“我还做了一双鞋,你试试看,能不能穿,大了小了我再改一改。”
“这……是给我做?”
男人微微瞪大眸子,满脸难以置信,喉咙有些酸涩。
“当然啊,我没来得及细量,大致根据你的个子做的!”
按照人体工程来讲的话,一米九几的男人脚长应该有28厘米左右,但现实大多会有些出入,“你先试试看合不合脚,不合脚的话我还能再改一改。”
烬心口剧烈的跳了下,紧紧握着手中的藤鞋,嘴上说着“我是雄性,不需这个东西,平常捕猎变成兽形也用不了。”但他穿鞋的速度却很快,还穿着草鞋院子里走了好几圈,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很合脚,不需要改。”他脸上带着笑。
“胡说。”
安杳让他把鞋再穿上,随后伸出一根手指头,在鞋头处摁了摁,明显是顶着!然后就让他把鞋脱下来,等改大了一厘米才重新递给他。
“好啦,这样穿着就不会顶脚了!”
安杳看见狼崽崽头顶最后一朵小灰花瓣有变白的痕迹。
烬捻了捻手指,弯腰将鞋脱下来,珍重放进一个木箱里。
然后……然后安杳就没见他再穿过这双鞋了。
*
次日一清早,安杳刚起床,便看见烬早就起来干活了,他提起两只长毛兽放在石板上开膛、破肚、剥皮。
长毛兽的肉质很柴,而且肉又少,所以兽人们一般不会吃它,但它的毛却十分的雪白柔顺又浓密,十分适在寒雨季临之前给雌性做保暖用的兽皮衣裙。
烬将长毛兽的骨肉内脏全都扔了,只留下一张还算完整的长毛兽皮,将血淋淋的兽皮放进倒了些盐的水缸里清洗了三四遍,才终于把血迹洗去。
紧接着,他又拿起一把有些钝的石刀,开始刮皮毛内侧残留的肉粒和脂肪,在只剩下一层实在剔不掉的薄薄脂肪层,他从一个石罐里抓起一大把草木灰,手法熟练地狠狠搓揉兽皮。
这个过程十分缓慢,等到皮上残留的那一层脂肪颗粒被完全溶解,他再次将兽皮放进水缸里涮洗了两遍。
这熟练的原始鞣皮手法让安杳一个现代人叹为观止。
烬花了两三天时间,才将这两块兽皮鞣制干净,又晒在架子上晾晒风干了几天,一块儿皮质还算柔软的兽皮就算彻底完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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