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发行?同样是赚钱,你卖给当红明星不是更好?这可是七位数啊!】
【但对方不是要求作词作曲人的署名都改成他?抱歉,这个要求我无法答应。】
这是林源拒绝陈导的根本原因。
七位数,还抵不上黎妃颜当初退下来时的损失……
【小林,七位数的价格基本上已经是一首单曲的天价了,而且来参加我们这个创作人选秀的选手我也懂!你们大多都有着作词作曲的才华,但唯独在唱功上欠缺些天赋。】
【你唱出来的效果,可不一定比这些出道多年的歌手好!】
【署名权,其实对你来说也就是写个名字而已,如果你自己发行这首单曲,可不一定能创造出多少价值。】
【但是对他们来说就不一样了……我也不怕告诉你,这位开出七位数天价的歌星,是妥妥的准天王!虽然你署名权是没了,但是节目结束之后公开你的真实容貌,那也能给你镀金啊!】
准天王吗?
林源眼角余光瞄了一眼正在下厨的黎妃颜。
我这里,可是有着一位真正的天后……
【抱歉陈导,我还是不打算卖,不过如果只是翻唱权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
七位数,仅仅只是买翻唱权?你还考虑?
当人傻啊?!
手机另一边的陈导严重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又在搞什么节目效果……
可现在距离下一期节目还有六天,整活也不用在今天。
八成,还是他太年轻太执拗,太在乎不能变现的尊严!
对于这样的年轻人,陈导也知道自己再怎么劝也没有用了。
而他之所以这么苦口婆心的劝林源,其目的自然是为节目找噱头寻热度。
但他也自认站在林源的利益角度上考虑过,卖出一路向北的版权,绝对是利益最大化。
可这家伙,竟然把这首歌的版权当作了传家宝,死活都不卖!
虽然歌的确是好歌,但体现一首歌价值的方式,不就是卖得好不好吗……
【陈导!又有人想谈一路向北的版权!】
这时,陈导收到了节目组宣传部门的消息。
【刚才我才跟林源沟通过,但是他不卖,说什么只考虑翻唱权………………】
陈导黑着脸回复,一长串的省略号,表示了他对刚才和林源沟通后的无语。
只卖翻唱权,虽然同样可以给节目组带来宣传效应,但是要买这首歌的艺人明星,都是想通过这么一首天才创作的单曲给自己镀金。
趁节目组还没有公开每个选手的身份,只要他们买下这首歌,给大众的印象不就变成了这首歌是他们创作的?
所以如果不是一路向北的完整版权,他们谁会傻到用花大价钱仅仅只买个翻唱权?
【陈导,可是……可是对方就是来谈翻唱权的啊!】
嗯?!
还真有傻子?
陈导愣了一下,也懒得打字了,直接发过去一段语音:“对方是谁?”
【浪花音乐的老总。】
浪花音乐……
林源参加选秀时,浪花音乐的老总不就跟自己特地提起过林源?
而且浪花音乐的知名艺人可不少,能够让老总出面帮忙谈合作的,那必然就是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星!
【快,立刻给我约个时间,我们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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