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有武将典韦等都有这种壮举。现代社会也有过这种杀人案件。撕掉大腿胳膊啥的都是常见。但是问题在于,撕的时候不可能撕得那么均匀中间撕开。
国家现行的一个标准QB/T 2707-2005描述的是皮革的物理和机械试验,测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可以参考。但是人体和钢铁、木材不一样,个体差异太大。
理论上只需150斤以内的力量,就可以轻松撕开了,问题是手不容易抓,如果撕开一个成人,可以一脚踩住他的脚,然后抓着另一只脚往上撕。
但是,当年的日本人就不同了,当年日本人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多,而且他们的腿更短,是比较容易双手抓住其双脚脖子直接撕开的,这其实是可以办到的。
鉴于当年的日军都是从小训练的职业士兵,身体比较健壮的事实,可以先打晕再撕,或者瞬间发力撕开,会更加顺利。
用五马分尸来做参照是不科学的,因为以马力撕人是非常轻松的,而且很多人的算法不对,两匹马相背而拉其实也是一马力,而不是两马力,等同于一端拴在柱子上,这是初中知识。
所以一言蔽之,一个人撕掉另一个人是绝对有可能的,只要达到足够的力度,相反身体差距,另外是在某些药物什么的前提作用下,找到人体最薄弱的部分。
我当时写验尸报告都把这些写上去了,不然我真担心自己的说服力不够。
等到理化实验的结果出来后,我之前猜测的一些情况被证实了,他们在发疯之前都服用了卡西酮——!!!
这……让我立马就意识到一个相同的情况,难道说,难道说,我父亲当年发疯也是类似的情况吗?
要知道,吸食卡西酮类物质能导致类似甲基苯丙胺的兴奋作用和类似麦角酸二乙胺(LSD)的致幻作用,同时还伴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等反应,这种情况下人会出现幻觉、鼻出血、鼻灼伤、恶心、呕吐和血液循环问题,出现皮疹、焦虑、偏执狂、痉挛和妄想。
据说,阿拉伯的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长期吸食甲卡西酮成瘾后,性格大变样,极富攻击性,情绪失控,并伴有严重的幻觉、妄想。某天吸毒后,他撕掉自己身上的衣服后光溜溜跑到了街上。闻讯而来的警察欲将其送往医院,却遭到了这名男子的激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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