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先换了一身衣裳,一面收拾衣物的同时,一面心头砰砰直跳地胡思乱想。

当年大爷可是发话了,说是回来就要她暖床。

今晚,可咋办?

磨蹭了大半日,鸳鸯这才将套了三件换洗衣裳的小包袱,挎上香肩。

再次来到贾母上房,辞别老太太后,方掀帘离开。

一路至西角门,瞧见那道经年不见的身影,鸳鸯的心头一时浮起复杂的心思。

眼下大爷与老太太,关系可不怎么好,她夹在中间,实难做人。

李煜看了一眼自己的大丫鬟,思绪不觉回到了六年前。

那年自己出海归来,给老太太送了一件富贵祥瑞的珊瑚石。

老太太一时高兴得合不拢嘴,张口便要赏赐自己一位大丫鬟。

李煜后退一步,假意婉拒。

那时,贾母眼里只有那块接近四五尺高的珊瑚石,闻言当即表示,长者赐,不能辞。

遂又满口说着:“难得你小小齿岁,便出海替我寻这玩意,这份孝心,实属难得。挑罢!你且放宽心去挑,但凡你瞧上屋里任何人,我都答应了。”

“既如此,辞不恭,受之无愧。那便请老祖宗,把鸳鸯赏给我罢。”

迄今为止。

李煜尚还记得老太太登时黑下来的脸面,只差给她一个锅盖了。

贾母显然也是个人物。

想了半日,张口便应承下来:“罢了罢了,既然我放了话,你又挑中鸳鸯,那我便把她赏给你。”

“不过,眼下你齿岁还小,未到成婚的年纪,鸳鸯先在我屋里待着,我先替你调教调教,且等你大婚那日,我再打发她去你屋里。”

“这样,我把珍珠一并赏给你,就让珍珠先过去东府,侍奉你起居,鸳鸯就先留我这屋。”

嗯,鸳鸯和袭人,便就这般戏剧性,成了李煜的身边大丫鬟。

鸳鸯来到大爷跟前,眉眼透着一丝欣喜,朝出神的李煜施了一礼,脆声打起招呼来:“大爷,你的身子骨,可比三年前的壮实多了。”

李煜被鸳鸯行礼打断,回过神来。

这会的鸳鸯穿着桃红百子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彩绣绵裙,外面套了件青缎灰鼠褂子,裙摆随风摆动着,依稀可见里面一条棉衣冬裤。

不得不说,鸳鸯果真是红楼第一大丫鬟。

性子先不提,单论她往这一站,那高挑的身段儿,便在一众颜色绝佳的贾府丫鬟中,鹤立鸡群。

况且,原著曾有过一段描述:宝玉曾一度黏着鸳鸯,要吃她嘴上的姻脂。

盖因宝玉瞧见鸳鸯的肤色白嫩,尤比袭人的要强出三分。

嗯?我这会想那个大脸宝作甚?

李煜招了招手,笑道:“我家鸳鸯倒是长得越发出挑了,嗯?老太太真就这么便宜,肯把你给放出来了?”

鸳鸯这会俏脸染绯,见大爷的衣赏有点凌乱,垂着螓首上前替李煜整理起来。

“大爷,老太太这三年可是念叨你不少,明日你若得空,切记要找老太太请一回安。”

语气一顿,鸳鸯语气变成蚊蝇那般:“老太太让我先过东府住几日,过后再回她那屋侍奉。”

果不其然,老太太一时半会,还是离不开鸳鸯这个大丫鬟的。

李煜不免在心里腹诽一句:我在大同镇那会,就知道这个算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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