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过年,都基本相同。
但每一个过年的人,都不是相同的。
年后。
初三。
高胜应前妻父母之约,前来前妻的家中,给岳父岳母拜年。
高胜的前妻不是本地人,她与高胜家相隔五百里,她家在一个山区。
高胜带着女儿,抱着儿子,一起来到。
老丈人和丈母娘远接高迎,把高胜一家三口迎进家中。
招待中,也算是喜笑颜开。
毕竟,高胜的前妻已经去世几年了。
在这里,高胜便把自己要和于华离婚的事说了。
两位老人家也知道于华这个人不行。
以前去过那边,和于华打过交道。
高胜的老丈人说:“只要你想好了,想离就离吧,我们看着那个女人也不行,只是一开始,我们不敢说。”
高胜点头,他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也就如此,高胜和孩子们在这边住了七天之后,也就再带着孩子们,坐着车,再次回来了自己的家中。
高胜和于华离婚,其实也没什么财产要分。
高胜的楼,是在和于华结婚前盖的,与于华没有关系。
钱,于华已经拿了很大一部分,这一点,于华自己心里有数。
只要高胜不要,不纠缠,这个离婚,就好说。
于华年前离去的时候,也已经让人看出,她是不要孩子的。
否则,她不会把孩子的小椅子解下来,扔到院子里。
否则,她当时就驮着孩子走了。
高胜知道于华这么办的原因是什么?
就是怕带着孩子不好找下一家!
高胜是要孩子的,就算是于华想要,高胜也会打官司,跟于华把孩子要回来。
哪怕鱼死网破!高胜也是要孩子的!
高胜和孩子来到家之后,高胜的女儿,就又去了她的姑姑家。
高胜觉得,去就去吧,她在家里,自己也照顾不了。
在她姑姑那里,会被照看的很好,她也愿意在那里。
其实高胜现在甭说照顾女儿,他连自己的儿子都照顾不了。
甚至,他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做饭的问题。孩子可是不能吃不好的!
再一点,过完年了,高胜就要再次出门,去干活了。
下一个目的地,不知道会是哪里?
或许,天涯海角……
在家里过了几天之后,便是元宵节。
高胜和父母在一起,与儿子,也算是过了一个快乐的元宵节。
正月十六。
高胜给于华打了电话,要求于华明天去离婚!
在这个节骨眼,于华的姑父打来电话,要再促和这件事。
高胜拒绝。
正月十七。
一大早,高胜来到了民政局,不一会,于华来到。
高胜看着她,真感觉这娘们好无耻!
民政局内,离婚的人很多,高胜和于华排了号。
等待了一会儿,于华和高胜办手续。
办离婚的小姑娘说:“你俩想好了?”
高胜和于华都回答:“想好了。”
小姑娘又问:“孩子呢?”
高胜回道:“归我。”
小姑娘又看看于华:“你拿抚养费?”
于华说:“不拿。”
高胜说:“不需要。”
小姑娘又问:“没有财产纠纷吧?”
高胜俩人都回答:“没有。”
小姑娘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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