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便是如此……我曾同你们说过,我有一个族姐也是从堪舆馆结业的。”
沈遥凌点点头。
魏渔身上那个“幽魂夫子”的传言,就是从他们那里流传下来的。
“她,她从堪舆馆结业后,也想去换些职位来做做,可处处碰壁,最终只得待在家中。家中姊妹多,闲言碎语也多,我曾见过几个姑娘围着她转圈,嬉嬉笑笑地叫她‘风水先生’,族姐只是垂泪。”
“后来再也不提什么差事了,没过多久便嫁了人,据说是在家中待不下去,匆匆嫁了的。”
沈遥凌攒紧手指。
她父亲只有母亲一人,她身边除了一对双生的兄长阿姊,其余的全是堂兄弟表姐妹,无法完全体会庶子的心情。
但王杰所说的这位族姐的经历,却像把小刀子正戳在她的心上。
从牙牙学语到正式进入太学,沈遥凌心中都曾怀着一股意气。
因为不断地学习着新知识,见识越长越多,她时常有自己也无所不能的错觉,甚至心比天高,觉得只要是努力去做了的事情,就定然能做得成、做得好。
谁想到,从医塾结业之后,她所有的努力全部没有用武之地。
她时常感觉自己像个白养出来的闲人,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从前心中那些绵延不绝的理想,也终将成了妄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感觉着自己的衰老,自己的落魄,思绪不再活泼,身体渐渐吃力,偶尔回想起过去灿烂的青春时光,才惊觉原来如晨光一般绚丽短暂,稍纵即逝了,而她什么都没换回来。
那种滋味,是极其可怕的,直到现在她仍然心有余悸。
沈遥凌咽了咽喉咙,有些艰难地用力。
“那,你待如何?”
王杰深吸一口气。
“我也是看透了,堪舆一行,属实没有什么前途。”
“与那位族姐同期的成绩最优之人,是名姓白的公子,在学堂时与族姐关系颇为熟稔,族姐曾为我引荐过。他后来做了黄门侍郎,从二品!听着威风,是不是?可我与他相处一日,看着他对不同的人百般逢迎、千张嘴脸,做的事情与书卷上的东西一丝关系也没有,忽然觉得好没意思。”
王杰痴痴道,“既然我如今所学根本无用,学它干嘛?浪费这个时间,不如在兄长面前讨巧卖好,说不定日后,能在他手下混个一官半职……我这一生也有个托付。”
李达几个听得都呆在原地。
王杰年纪轻轻,却开口闭口谈论着“一生”,是很滑稽,但很显然,他们从未像王杰这样认真地想过这些事。
太学之中,各个学塾学馆也已经高低有别。
他们这些学子,分明各个都是家中身处备受宠爱长大的,却因为身处冷落的堪舆馆,所以在面对众星捧月的医塾时,都得仰着脖子。
同在太学之内,同为祭酒名下的学子,其实都已经这般不同,所谓公义、平等,在许多时候只是表象而已,一戳就破。
那,离开了太学,到了全无管束的地方之后呢?
连伪装公义平等的人都不会再有了。
这些事情,他们也并非毫无所觉。
只是因为年轻,因为还被人护着,所以暂时不用想得那么远。
可是不想,不代表不存在。
在潜意识中,他们也是很在意的吧。
否则为什么,对从医塾转来的沈遥凌会那么关注。
李萼紧紧咬住下唇,羞愧地垂下眸子。
她对沈遥凌的友谊,一开始其实也没有那么单纯。
那份喜欢里,细细掰开一算,其实有许多的好奇、期待,还有隐隐的焦虑。
他们是不如医塾的学子的,他们很清楚。
离开太学院的大门之后,就更加不如了。
父兄们在官场上本就有三六九等,财富和能力都需要日积月累,到了他们这一辈,差距只会越来越大,甚至有如云泥。
而就在这种时候,沈遥凌离开了他们视为不可攀登之境的医塾,到了他们这个不起眼的堪舆馆。
就好像,就好像承载着什么期望一般。
李萼曾经很害怕沈遥凌会再次离开这里,回到医塾去。
她希望沈遥凌能够证明,这个选择是对的。
那就仿佛,同样选择了堪舆馆的他们……也是对的。
今日王杰说的这些,戳破了他们无忧无虑的面目之下的隐忧。
气氛变得沉重,僵滞缓慢蔓延。
王杰有些后悔,用力地挑了挑嘴角。
用轻松的语调道:“嗐,我就说我不该瞎说的吧。”
“忘了吧忘了吧,就当我没说过——”
“不会这样的。”沈遥凌沉默了许久,突然出声。
李萼怔然地抬头,看向沈遥凌。
沈遥凌窝在椅背里坐着,神色中有丝倦意,因此看起来显得散漫,眉眼淡淡,仿佛面前无论发生何事,她都会这样轻描淡写,不足为虑。
沈遥凌曼声道:“我曾对医塾的人说过,堪舆馆往后会比医塾更风光。”
“我是会信口开河的人吗?”
安桉顿了顿,用力地摇头。
李达也跟着摇头。
“那就是了。”沈遥凌轻轻挑眉,“曾有人告诉我,地学是门极好的学科。你们只需要负责学有所成,我保证,日后你们一定会学有所用,今日的这些烦恼,便全都会烟消云散了。”
几人呆呆地看着沈遥凌,她分明说话的声量不大,用词也并不多么夸张,却自有一股笃定的力量,好似……好似神谕。
就连最愁肠百结的王杰也云开雾释,一脸神往,受到什么启发一般。
沈遥凌打发他们回去看书。
“典学们教授的课业都融会贯通了不成?浪费时间在这里自怨自艾,不如回去温书。还学不会推步算历的人,不要再来见我。”
另几个人噌地一下站了起来,紧张地大声道:“喔!”
他们精神振奋结伴出门,只有安桉流连不舍,转头问:“遥遥那你现在去做什么?你明明都已经全部学会了。”
“我?”沈遥凌低着头的微笑有几分高深莫测,“我要去见一个人。”
真是十分神秘,安桉捧着脸颊还想再留下来玩一会儿,被李萼给拉出去了。
等人全都走了。
沈遥凌撑着挺立的肩背立即垮了下来。
将近半夜没睡的眼睛半睁着,哪还是方才的散漫不羁,只是困倦而已。
沈遥凌忍不住抓了抓脑袋。
她确实说过堪舆馆会胜过医塾那种话。
但,当时只是有这么一个念想而已。
现在却成了必须达成的目标。
她并不是后悔夸下海口。
虽然小狗们的烦恼有些幼稚。
可是他们提出的问题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是长久地存在着。
只是想要解决这些阻碍,光凭她那几句唬小狗的好听话是绝对不够的。
沈遥凌摸出那张写了魏渔住址的字条,定定凝视。
老师!
醒醒啊,别睡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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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小珠文案:
陌生的屈先生找到小珠,要和她结婚。
小珠住在贫民窟里,全身的钱凑在一块儿买不起一条火腿,每天晚上都要担心被老鼠咬坏脚踝。
而屈先生高大俊朗,好似琼林玉树,还会替她解决付不起的账单,给她宽阔的带榕树的庭院,把她因盗窃入狱的朋友救出来。
小珠好像没有理由拒绝。
她跟屈先生完成婚礼,屈先生握着她的手绅士地吻在她的脸侧,用一个陌生的名字唤她,“白秀瑾”。
她和照片上那个白秀瑾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小珠成了白小姐、屈夫人,听说那位白小姐留学海外时与屈先生缱绻羡爱、鹣鲽情深。
小珠晚上抱着屈先生汗湿的肩胛,一晃一晃地颤声抱怨:可我明明不晓得“下午茶”用法语怎么讲。
“我教你。”他压住她的唇。
两年后小珠见到了真的白秀瑾,并且仔细观察了一番,觉得她们其实并没有多么相像。
小珠皱皱鼻子,拉起自己的行李箱。
白小姐问她去哪里,碰到屈先生又要怎么办。
“如果遇见就和他道别。”小珠往外走,摆摆手,“sparation pour toujours,我学过的。”
*sparation pour toujours:法语永远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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