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春,挑选出一百五十人,随朕学习这些新式快枪。”
朱昭煜首先打开一个箱子,从中拿出一把栓动式委员会步枪递给了常见春,说道。
这也是朱昭煜第一次使用朕这个称呼,虽然他这个皇帝只有不到一千臣民,但这一千臣民认可他,那他就是他们的皇帝。
这也意味着朱昭煜彻底的下定了决心,决定负担起自己的责任,带领着臣民存活下去!
常见春接过步枪,有些疑惑:“这火铳怎么和以前的不太一样?”
他用手仔仔细细的摆弄着委员会步枪的拉栓,尝试着将其拉开。
“这当然不一样。”
朱昭煜拿了一把新步枪,随后拉开大栓,伴随着清脆的声音响起,他说道:“以往的快枪,数十息才可一发,但此等新式快枪,数息便可一发!”
闻言,常见春和一众汉人百姓都是惊诧无比。
“竟能打这么快!?”
“这也太快了吧!”
“有此等利器,何愁那些鬼佬?”
他们自然十分轻易的就信了朱昭煜的话语。
当然,也不只有简单的话语,朱昭煜还亲自给他们演示了一番。
从弹药箱子当中取出五枚子弹,黄澄澄的金属定装子弹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
上弹,拉栓,对准仓库之中堆积的一些木柴。
瞄准,开枪。
“砰——!”
一声枪响,这还没完,朱昭煜继续拉栓,开枪。
数秒之内一连开了五枪才停下重新上弹。
一连五枪!
这种神仙般的射速让众人大为震惊。
现在他们用的褐贝斯燧发枪,一分钟才能打两三发,而且因为是滑膛枪,精度很差,最大射程更是只有二百二十八米左右。
但是朱昭煜手中的这款步枪,射速就不必多说了,高维碾压级的存在,枪上的表尺射程则是有一千八百米!
这么一对比,他们手中以往格外喜爱,也十分优秀的褐贝斯燧发枪都显得是个十足的垃圾了。
他们个个踊跃上前,都想使用这种新式快枪。
朱昭煜立刻让常见春挑选组织一百五十人的军队出来。
虽然村落里人口才近千,但基本都是青壮年,毕竟如果不是青壮年那也活不过之前路途遥远的航海。
而新式步枪则有两百支,剩下五十支步枪备用。
只选一百五十人也是为了避免训练中出现什么意外,枪支损坏导致无枪可用这种情况发生。
没用多长时间,常见春便是立刻挑选出来了一百五十个汉子出来。
朱昭煜亲自给他们造名册。
村里本来就有百姓名册便于管理,现在新造的名册,便是兵册。
建立真正的军队便是从这一步开始。
一百五十个汉子零零散散聚集在村里的一片建筑空地上。
他们各个都重新登记了姓名,入了兵册,领到了属于自己的步枪,一个个的都无比欣喜,仿佛对爱人一样抱着步枪爱不释手。
“好,现在你们所有人都领到了自己的枪,这枪.....”
常见春对所有人说着,说到一半突然想起什么,便是转头对朱昭煜问道:“陛下,这枪叫什么名字?”
“叫什么名字?”
朱昭煜思索了一番,也是,原本这枪的名字肯定不能再用了,既然如此就得取个新名字。
“按照黄帝纪年,今年是4472年九月,也就是甲午年乙卯月,而按照西元历,今年是1774年11月。”
“这步枪,就叫甲午年制乙卯式步枪,又或者简洁明了的大明1774式步枪。”
这种栓动式步枪,学习如何使用不难,一看就会。
难得便是如何射的准。
朱昭煜望着空地上略微散乱的站着的这一百五十个新的不能再新的新兵,突然意识到,既然从今以后要建立真正的军队。
那必须得有合适的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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