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易中海拿走了顾家的死亡赔偿金?

此话一出。

全院都静了两秒。

他们只记得当初轧钢厂来人。

说顾国兴因机器事故死了。

厂里有责任承担他的身后事。

于是安排许多人打点。

由厂长牵头,易中海主持,把顾国兴葬了。

至于赔偿金。

他们只听说给了。

却也不知道竟然没到顾飞手里!

这毕竟是顾飞的痛楚。

大人们也没一个问过。

早期确实有人背后讨论过。

说顾飞一个孩子,拿着这么多赔偿金,可别挥霍了。

不过后来见他没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想着应该是成长了。

有分寸,会放钱了。

结果这钱居然都在易中海手里呢!

.....................................

易中海坐在人群中间,脑子都懵了。

怎么就八竿子打不着地拐到赔偿金了?

他即刻反驳:

“什么叫拿走了?”

“你小子不要乱说话!”

像那种拿了却说没拿的错误易中海可不会犯。

毕竟当初是写了条子。

万一顾飞拿出证据。

直接一棒子就能把他闷死了。

但直接说自己拿了更不可能。

就算他当初真有心要私吞这笔钱。

也绝不可能把心思公之于众。

因此只选择反问。

就看顾飞会不会回去拿证据了。

如果拿了。

他就顺势说只是看管。

如果没拿。

就说明条子可能不见了。

那不管顾飞怎么说都没用。

他都有办法辩驳!

........................................

见易中海质问自己,顾飞转身回了屋。

一通翻找。

果然找到一年前的条子。

面写着代为保管,待日后有需要,会归还顾家。

附带易中海的签字。

直直白白的证据呈现在眼前。

正当众人要质疑易中海人品有问题时。

易中海却说:“字条明白写了的,这钱我只是代为保管。”

“毕竟顾飞年级小,还不具备管钱的能力。”

顾飞哪里会轻易让易中海逃了。

他连忙反驳说。

“这都是易中海为了拿我的钱找的借口。”

“各位!”

“我虽然年纪不大。”

“却也知道保管得有期限。”

“可你们看。”

“这字条写期限了吗?”

“一句‘日后需要’,看似合理,但实际我的情况大家都知道。”

“去年一年。”

“这院子里借走我多少东西不还。”

“我自己想用却拿不回来,只能重新买。”

“去年下大雨,我房间漏水需要修缮。”

“这么需要钱的时候。”

“易中海可是一分没想着还。”

“还说我自己工资每月七块,应该有钱修。”

“我没办法。”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