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田扭头离去,朝着后面挥手:“回去告诉夏芳,我虽是个烂人,但是容不得别人骂,三天之内我要看到她的诚意。”
三天?
夏芳等不及了,三天是仲田给她的期限,也是她大娘给他的期限,若是三日后玻璃还卖不出去,她便请人去把全船的玻璃全砸了,免得占地方。
仲田回山的时候,夏今安已经把外卖放在了桌子上,摆的密密麻麻,却一口没动。
“你怎么不吃?这是给你带的。”仲田疑惑的询问道。
夏今安是下午从金霞手中拿到的这份吃食,金霞是外女,他不便相见,但是金霞坚持着要本人签字,他才带着帷幔出来了。
金霞有理有节,并不抬头看他的面容。只是走的时候很有感慨的说了一句:“主家是会疼人的。”
这一句话瞬间让他的脸爆红,他便痴痴的望着仲田回家的路口,直到现在脸温度还没有降下去。
“奴舍不得吃,奴等着主家一起!”
仲田捏了捏自己的腿,这整天爬上爬下,运动量超标了,腿实在酸痛:“我专门给你带的,我在外面吃过了。”
夏今安便听话的坐在了那里,吃的慢条斯理,每一口都要细细品尝,仲田认为夏今安应该是出自名门,有礼仪的人吃饭是一种享受,美的如同一幅画。
吃完饭,夏今安蹲在了仲田的脚下,用手轻柔的揉捏着:“主家,我学了一些按摩的手艺,您试一试。”
果然,舒服多了。
“谢谢你。”
夏今安低垂着眉眼,没有说话,嘴角盈满了笑意,只是,他的笑容微僵,他闻到了很浓重的酒味以及很微弱的脂粉味。
…
仲田去看了小猪仔,小猪仔白白胖胖的,这两天已经开始增肥了,它们已经褪去了刚开始的攻击性,只有仲田踢它们一脚时,才会哼哼唧唧的叫一声。
这是她的宝贝!
夏今安这两天一直在猜测这酒味与脂粉味来自哪里,莫不是去了青楼。
女儿家去青楼应酬本是理所应当,只是他心中颇为酸涩,过了两日才发现,仲田这两天深居简出,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从那小小的房间出来。
夏今安没有好奇,只小心的蜷在旁边,为仲田做衣服,只是会在吃饭的时候叫她出来吃饭。
男子家只需做好内宅之事,不可越俎代庖,影响女子家工作。
直到…“今安,你会写字吗?”
夏今安才凑过去,有些惊奇的看了夏今安的字,能看出来她写的努力,但是…效果…
字写的很奇特不说,写的也不对,夏今安这才有了一些实感,这个女子看着气度不凡,实则是猎户的女儿,不学无术,声名狼藉。
“主君写的…很有趣味…”
仲田闹了一个大红脸,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想写好毛笔字是很难的。
夏今安笑了笑,似乎犹豫的开口了:“不若,奴来教主君写字。”
夏今安的字写的很秀气,显然是经过大师学习的,他小的的时候,为了能成为公子的侍读,曾下过大功夫,如今倒是能用上了。
夏今安捏着笔,一笔一划的写着。
烛光将两人的剪影照在了窗户上,犹如相拥的恋人,夏今安看了一眼,便羞红了脸。
两人挨得极近,仲田能闻见夏今安身上清晰得皂角味道,夏今安会用皂角把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的,在阳光底下暴晒。
他的身上有皂角和阳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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