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为崔孟,两年前失业后,便前往发小的门店工作。

发小从事房产中介,开有两家门店,我在其中一家任职。

因本人能言善道,于此行也算如鱼得水,首年便全款购置一辆价值三十几万的汽车,次年亦有不少存款。

我寻思,若再如此工作十余年,岂不是要走上人生巅峰?

然前些时日,门店突生变故。

变故起因,乃是经我手售出的一套房屋,未满半年,买方夫妇便找我退房,言我卖给他们的是凶宅。

何以为凶宅?

通常而言,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房屋,方可称为凶宅,如凶杀、自杀、意外死亡等。

而对购房者而言,只要房屋内曾有人死亡,无论是否正常,皆被认定为凶宅。

于我们这一行,有明文规定,若所挂房屋曾发生过死亡事件,无论是否正常,均须在合同中向客户注明,不得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售出,否则便是违背行规,损害整个行业的声誉。

纵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守规矩的人肆意妄为,可我这个人呀,那可是相当守规矩哦!

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买方夫妇拍着胸脯保证,那间房子绝对不可能有过死亡事件,我甚至还当着他们的面,给卖方打去电话确认呢。卖方同样也说了,那房子可不是什么凶宅,根本就没死过人哟!

可这买方夫妇就像脑子不太正常似的,非要说房子里肯定死过人,还说他们在主卧睡觉的时候,老是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们,搞得他们这半年来天天晚上做噩梦。

这对夫妇整天在我们店里闹腾,把我们店里的生意都搅和得没法做了,没办法,我们只好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后来我跟我的好哥们儿胡闵,还有那对夫妇,一块儿去了警局。警察在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也是挺无奈的。毕竟这对夫妇根本拿不出证据来,证明那房子死过人,就只是说睡觉的时候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因为店里的生意受到了影响,胡闵也特别生气,说这两口子精神不正常,得去看看精神科。结果呢,双方又在派出所里大吵了一架。警察还是挺负责的,专门安排了两名警员去那附近走访,调查一下那间房子是不是真死过人。

在警察的调查下,事情很快就有了结果。那间房子并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死过人。买方夫妇听到这个结果后,仍然坚信自己的感觉是真实的。

胡闵觉得这对夫妇不可理喻,而我却对他们的经历感到十分好奇。我决定亲自去那间房子里住上几天,看看是否真的有什么异样。

晚上,我躺在主卧的床上,试图感受他们所说的那双眼睛。起初,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的感觉。然而,当我快要入睡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背后袭来。

我猛地睁开眼睛,环顾四周,却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那种被人注视的感觉却越发强烈了。我开始感到有些害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仿佛是有人在轻声呼唤我的名字。我的心跳加速,汗水顺着额头滑落。我想逃离这个房间,但是我的身体却像是被定住了一样,无法动弹。

突然,我感觉到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惊恐地尖叫起来……

我惊恐地尖叫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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