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胜杰向吴媛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因为下午约了甘素素。吴媛倒也没说什么。

吃过中饭,梁胜杰躺在床上,回忆着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很多与甘素素一起的记忆片段能逐渐清晰起来,但是甘素素的模样始终就想不起来,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样子——一个扎着双马尾辫的小个子。

在梁胜杰那支离破碎的记忆中,甘素素是一个很能跑的形象,裙子下的两条细细的腿总是迈得飞快,风火轮一样,追着他喊:哥,等等我!

甘素素性格开朗活泼,非常爱笑,梁胜杰欺负她,她一般都不会生气。就算生气了,稍微一哄就会破涕为笑。

甘素素能歌善舞,还会拉小提琴,但在梁胜杰印象中,她小提琴拉得很一般,因此,梁胜杰还经常打击她。

有一个场景梁胜杰回想起来,倒是记忆深刻,那就是甘素素因父母转业一起离开后,那间空空荡荡的房子。

有段时间梁胜杰总是从窗户外面往里瞧,觉得这没人住的房间有一种莫名的恐怖感。

后来,这样的空房间就越来越多,到最后整排整排的房子都空了,梁胜杰也就跟着父母离开了部队。

梁胜杰本想提前个五分钟到校门口等甘素素的,没想到在回忆过去时,竟然睡着了。等醒来时,都三点过一刻了,等他急急忙忙跑到校门口,已是三点半。

梁胜杰气喘吁吁地四处张望,发现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是符合特征的,便找了个树荫,躲着太阳,给甘素素打个电话。

刚接通就被挂了,然后就听到身后“嘿”的一声。

梁胜杰一回头,瞧见一位个子不高,但身材很苗条的年轻女生,一手拿一瓶可乐,正眯着眼睛笑嘻嘻地看着他。

年轻女生一头乌黑长发,很随意地在脑后用手帕扎了个马尾,额上一层薄薄刘海,脸上有浅浅的妆,眉目如画。

尤为醒目的是,耳朵上挂着十字架,点缀着脸庞甚是好看。肌肤如雪,在一袭白色连衣裙的加持下,更显楚楚动人。

“素素?”

“哥,是我。”

“我靠,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变漂亮了吗?”甘素素笑着问。

“漂亮多了,还白了。印象中你小时候黑黑的,你还有个外号叫黑妞吧?”

“讨厌!不许再叫了。黑还不是跟你们男孩子玩,给晒黑的。”甘素素把一瓶可乐递给梁胜杰,“给,渴了吧?”

“刚才我还在想小时候的事,真是,一晃眼就十多年过去了。”

“十六年!也不见你联系我,信都没一封,还我哥呢?”

梁胜杰喝了口可乐:“我哪有你地址啊!离开部队之后,也有想过要我爸去打听下你地址,但是没说出口。”

“我也是。”

“不管怎样,现在联系上就好。走,去我住的地方聊吧,这外面热。”

“好。”

“素素。”

“嗯?”

“还是要说句——不好意思啊,刚让你等这么久。我那什么......”

“不用解释的,没事。看到你跑着过来,我就挺高兴的。”

“你怎么不给我电话?”

“看你在不在意我这个妹妹啊,你要是忘记了,以后我就不理你了!”

“忘记是不可能忘记的。来,说说你怎么联系上我的吧。”

两人边走边聊,梁胜杰知道了甘素素的父母在她高中时就已经离婚了。

因为家庭问题,导致甘素素没有考上大学,复读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就干脆在家帮她父亲看店做生意。

毕竟这里是省会城市,后妈还是这边的人,甘素素父亲的生意做大后,就在上个月,举家搬迁了过来。

甘素素父亲和一些关系好的战友还是有联系的,不久前,在他父亲的一次战友走动后,甘素素得知了,原本失去联系的梁胜杰就在这城市。当然,也要到了梁胜杰的电话。

兜兜转转,经过这么多年,儿时的伙伴又再次重逢,大家都挺感慨的。

“到了,这就是我住的地方。”

“你这怎么像......”

“狗窝,对吧。我一个人住,就没怎么收拾。”梁胜杰把椅子上的衣服丢到床上,“你坐这。”

甘素素环顾了房间问:“哥,你没交女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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