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绝世剑客在自己面前作此丑态,怎能不讨女子欢心。
我心里寻思着林清要是机灵点,或者说别这么故作矜持,用两个字的话,就是别傲娇。
大概很讨女孩喜欢吧,
别说是女孩,男孩估计只会更喜欢。
看,这个绝世高手跟我一样诶,吃饭会不小心噎着,说话会不小心得罪人,还有被人踢屁股会摔个狗吃屎,
可他还是绝世高手。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将心中所想说与香奴听。
“咳咳,总而言之呢,林清他肯定是喜欢你的,只不过这小子害羞嘛,就没跟你说,自己心里偷着乐呢。”
香奴嗤地笑了,跟之前的笑又不一样,是少女天真的笑,有点羞涩,有点腼腆的笑。
云裳恍然大悟地拍了下手,得意地朝香奴说道,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那家伙喜欢你喜欢地很呢。”
我好像没说“很”吧。
倒也无伤大雅,只要喜欢就好。
谁说喜欢一定要在自己心上留下什么痕迹?
不留痕迹的喜欢就不如刻骨铭心的喜欢?
我不知道答案,只知道香奴现在心情很好,破天荒地用方言哼起小曲。
这就够了。
“李阳龙!你过来一下。”
“您有什么吩咐?”
李阳龙屁颠屁颠跑过来,真的很败她皮相。
“你瞧这天都黑了,去酒楼打包点好酒好菜回来,唔,酒就算了。”
女人和小孩这桌上不了酒,大不了待会再调点花蜜茶,反正香奴爱喝。
“好嘞,这就去。”
李阳龙很爽快地应下,丝毫不觉得帮人跑腿有损身份。
我突然怀疑起这小子为什么要去青楼,
难不成是去向那些风尘女子请教日后怎么做个女人?
想不明白的事索性不想,我抬头看天,月明星稀,天气很好。
“这么好的天气,杀什么人啊。”
我口中喃喃道,替林清觉得不值。
快意恩仇很好,前提是孑然一身。
有了牵挂,饶是仙人也可能不禁堕入凡俗。
之前的林清就像谪仙人,好像永远不会被杀死,历经厮杀后的残躯总能生出血肉。
提问,
如何杀死这种超人?
我看向香奴,看向云裳,想到伯劳,想到小梅,想到酒僧,想到老叫花子,想到林欢林若柔还有父亲他们,想到江湖上本该是朋友的那些家伙。
还有李阳龙,他勉强算半个。
答案已经出来了,
那就是让他生长出不可再生的血肉,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林清不可再生的肢体。
他不再无敌于天下,到最后甚至像条路边的老狗被我轻轻一脚就踢下了修罗地狱,
死的不能再死。
我真的很讨厌这个家伙,
心狠手辣,杀人如麻,
不分善恶,逃避责任。
还有就是傲娇。
但他还是得到了应得的报应。
所以我起了点坏心思,口中念念有词道,
地狱的修罗们一定要强一点啊,别随随便便就被林清这家伙屠戮地一干二净才好。
我又看向天上的新月,亏的不能再亏,半点看不出是能圆的样子,
就像林清的一生。
“他可是从人间炼狱爬回地狱的恶鬼,可千万不要小看了这个男人啊。”
李阳龙带了“些”吃食回来,
准确的来说是满汉全席。
连桌椅都给搬来了,酒楼原装。
我们借着月色举杯共饮,
“哎!小龙你怎么搞得,浇到我身上啦!”
“香奴姐姐你就饶了我吧,都说了我不是林清,别靠的太近啊!我是有妇之夫!来人啊!”
“我只是,醉了嘛~嘿嘿,我知道,你是,萧白,小狗,小狗不就是,让人,抱着蹭的吗~”
“请你向全世界的小狗道歉!”
“还不快给本女侠道歉!”
“老大我错了!下次一定!”
“诶~嘿嘿,小狗,小狗会说人话~”
肴核既尽,杯盘狼藉,
相与枕介乎桌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公鸡不知第几次报晓,我悠悠转醒,后脑勺剧痛。
“不是,我压根就没喝酒啊?”
饶是如此不清醒,我还是在地上摸起一颗石子,屈指朝屋檐弹去,
“咯!!!”
这鸡大抵是死了,我志得意满,虽然剑术尽失,但轻功内力都没丢掉,粗浅的拳脚功夫勉强算是一流高手。
你问我怎么这么狂?
是林清生前太强啦,毕竟就像他说的,舍弃了身边所有,武学上就应有尽有咯,
有失必有得。
他栽的树被我这个后人乘了凉。
吸取他的教训,我不想再失去更多,武学什么的反而没那么重要了。
毕竟我能靠科技啊!
科技改变生活,相信这句话会成为我日后称霸武林的金字招牌。
做着这样的白日梦,我看了眼抱在一起,睡在酒桌上的一大一小,
李阳龙不知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哈喇子流成了小溪。
三个都是美人,我不管,脑子有问题的美人也是美人。
至于我?
我走到假山旁的小池,清澈见底的池水映出林清的脸,
除去沟壑纵横的疤痕,是个大美人。
么巴羔子,
怪不得香奴这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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