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回来了......!”
朱文正告别王叔,天已经快黑下来了,赶紧气喘吁吁的进门,将装柴的背篓搁在屋檐下,然后将干柴一一取出,堆放整齐。
“二郎,快去灶上吃食吧。”
朱王氏听到声音,从卧室出来,见到儿子,露出淡淡的微笑,笑容中又带着几分心疼。
生逢乱世,活着就不容易,更何况,还是家中没了成年男丁的情形,要不是朱文正懂事,分担家里负担,朱王氏真不知道,她孤儿寡母,如何能活下去。
朱文正饿了一天,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听言赶紧掀开漏风的锅盖,从灶台上取过一只缺口的破瓷碗。
锅里盛着草籽粥,狗尾草的籽,渗在粥里能填一填肚子。
扒拉了几口,哽着喉咙将草籽咽下,朱文正的肚子里稍稍有感觉了,就放下了碗。
这草籽粥能充饥,但吃得多了,草籽在腹中板结,拉不出来,到时候被屎胀死,那才叫一个难受。
“娘也早点睡,小妹晚上冷,会闹腾。”
朱文正站起身,看了看在窗台边上,借着外面的一丝光亮做女红的母亲,劝说道。
卧室的床榻上,一个小小的身影缩在稻草被里面,不注意,都发现不了床上还有个人。
朱小七只有四岁,在灾荒之年能活下来,很不容易。
因为打小吃不饱、穿不暖,四岁的小人,身上全是骨头,摸不到一点有肉的地方。
“娘马上就好了,二郎也累了一天,早些睡吧。明日还要早起.....。”
朱王氏点了点头,眯起眼睛,想要加快速度,却不料针没对准,扎在手指上,立时渗出一滴殷红的血珠。
“娘亲.....。”
朱文正叫了一声,赶紧从灶台底下取来一块灶心土,涂在朱王氏的伤口上,一阵忙碌之后,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自己的卧室睡下。
“两世为人,这一次,要好好的活下去....。”
在外头光线变得漆黑之时,朱文正心里,想要改变这个家窘况的念头,越发的强烈。
......
翌日。
太阳还未升起,朱文正就精神抖擞的早早起床。
一日之计在于晨。
今天,他要到凤阳山上大干一场。
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
朱文正从小到大,在凤阳山这一带跑遍了,哪里有窝子,哪里有兽踪,哪里有野果,早就一清二楚。
葛根、乌饭子、山核桃等根茎、果实,都是可以充饥的好东西。
兔子、山鸡这一类小型动物,要是碰上,弄了陷阱,先干翻,然后往隐秘的地方一埋,这大冬天的,一时半会也不会坏。
凤阳山方圆十余里,刘德的仆奴不可能看得那么仔细,以后再想办法偷偷弄下山。
当然,在这之前,先要解决刘德家的那条叫“旺财”的恶狗,要不然,被这狗盯着,朱文正想干什么都不成。
人比狗聪明的地方。
就在于有头脑。
朱文正心思急转,一个大胆的想法,涌上心头。
山上有毒菌子。
这东西吃了,人都是翻倒,狗自然也是一样。
为了引诱旺财,朱文正连续几天,在山上炖起了山鸡汤,香味洒在衣服上面,狗闻到之后,冲着朱文正越发狂吠。
一天,两天、三天.....。
这一日,朱文正照例在山腰处炖鸡汤,汤里面,白毒伞、鹿花菌飘浮着,看上去五颜六色,刹是好看。
“汪汪.....。”
未等鸡汤完全煮开,恶狗旺财就汪汪汪的吠叫着,由山脚下一路狂奔,直冲着朱文正而来。
确切的说,是冲着山鸡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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