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傍晚,众人终于到达风城。

风城离花城不过一百多里地,按说是不用走这么久的。

主要是沈黎书绕路去抄了一下毒龙的老巢。

他那儿没有妇孺老幼,但是金银珠宝不少哇。

在毒龙哭唧唧的眼神中,沈黎书一挥手,全收了……

但粮食是一粒没有,这也是山穷水尽了,不然他才不去打劫沈黎书。

这下可好,老巢都没了,自己也从老大变成了下属。

沈黎书这趟不仅大赚一笔。还收获了几十个小弟。

她先是给老实的人统一换了光头发型!

不老实的嘛,那就送去投胎呗。

后来,这种光头发型竟演变成了一种特点!

传说,只要看到成群的光头彪形大汉,还勇猛无比的,不用猜都知道是沈黎书的部队。

这倒是她属实没想到的!

风城这里的情况比花城严重得多,难民也更多。

不同的是他们的眼睛里有光,那是一种称之为希望的光!

他们顶着烈日守在城门楼翘首以盼。

远远的就有人看见打头骑马的女子一身白衣,头戴斗笠,不由得不由得兴奋大喊[]

“来了!来了!”

“是白衣仙子吗!”

“听说白衣仙子带着五个特别漂亮的侍女。”

“听说她的属下都很喜欢光头!”

有人一拍手,“是了!准没错!就是他们!”

当即有人骑马回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群身穿华服的各路人马从城门口走出。

为首的干吧瘦老头拱手作揖试探着开口:“敢问,可是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跳下马微微拱手,“正是,不知各位这是……?”

站在最前头的人笑着开口,“在下是风城郡守,姓毛,字平之。”

“我们全城早已翘首以盼唐仙子驾临!”

沈黎书没想到这次获得了整个风城的夹道欢迎。

毕竟她在花城的战绩太彪悍!

事迹传得比她骑马还快!

进城后,沈黎书没跟他们客套,直奔主题。

经过花城后,流程大家都熟了

就算是不熟的毒龙——恩,他不敢不熟……

他不熟就得焦!

沈黎书没耽搁,当天晚上就给他们下了一场大雨。

这次施粥的棚子比上次条件好的多,一溜烟儿十几个大锅已经散发出阵阵热气。

灾民们甚至会帮忙找来许多柴禾。

这倒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有官府接手,沈黎书只管出粮食,简直不要太省事。

花郡守早就写信告诉毛平之沈黎书不喜宴会,喜美男子。

是以,他早早就联合风城世家准备好了,嘻嘻!

晚上,沈黎书被安排住在郡守府最大的客院

侍女轻轻帮她推开房门……

沈黎书的嘴瞬间张成O型,气血上涌,口水不受控制的往外流。

“见过仙子!”

只见一群环肥燕瘦的男子轻轻行礼。

她搓搓手舔着脸转头看侍女,笑得很猥琐:“这……不太好吧?”

侍女:您倒是先把口水擦擦……

侍女笑容可掬的说道:“大人说了,能伺候仙子是他们的福分。”

“那这些都能带走吗?”

侍女抽抽嘴角,还挺贪心!

“能……这些都是各家进献的

有自家子侄,也有南风馆最着名的头牌。”

侍女:传言果然不假,仙子喜好美男!

沈黎书兴奋的脸都红了,迫不及待的挥挥手,

“行,你去吧,记得把他们卖身契给我送来。”

“啊?”

侍女懵了,这都是各家送的,为的就是跟她攀上关系

要是拿走了卖身契……怕是有人不愿意。

“有什么问题吗?”沈黎书转头有些不明所以,怎么看起来这么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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