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杨昱犹豫,要不要当场把此人干趴下,然后夺路而逃时,林黜鼠眯着眼道:

“你猎了金鸡?”

说话的同时,一双眼睛盯着杨昱腰间的兽皮袋,舔着舌头,似乎在回味着金鸡的味道。

“自从来此东市,往日餐餐不离的金鸡,都成稀缺货了,最近一次吃还是三天前。”

杨昱一愣。

金鸡在昨晚就被墨角蛇给射炸了。

兽皮袋纵然沾染些许气息,也早该散了,眼前之人,莫非拥有灵犬鼻类型的天赋?

杨昱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随意扯了个谎。

“确实猎了,但是已经在集市上卖了。”

虽是谎言,但是无懈可击,毕竟谁把金鸡带到药店啊。

林黜鼠闻言,神情颇为惋惜道:

“倒是可惜了,往后你若是还能捕到金鸡,死的送我这,我给你十两,活的我给你二十两。”

十两银子买一只死金鸡?

杨昱瞪大了眼睛,被对方的神豪之气,给震撼到了。

要知道,正常来说,活的品相最佳的那批,也就五两。

结果这死的,比活的还贵?

活的更是二十两?!

哪里来的狗大户!

同时,心中肉疼不已。

若非那墨角蛇,下手太狠,直接把那金鸡穿炸了。

他就能白捡,至少二十两银子了。

不对,不该怪墨角蛇,要怪就怪王铁林!

一百两和二十两孰轻孰重?

可恶的王铁林!

内院中,正蹲在炭火旁,烤着鸡翅的黄衣侍女听闻动静,也是走了出来。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水灵灵的大眼睛,朝林黜鼠翻了个白眼。

“少爷,不得不说,您到了哪,都是个送财童子。”

作为主人的林黜鼠,没有因为自家侍女言语感到冒犯,啃着鸡翅,不以为意道:

“仙儿,哪方古话来着,千金难买我喜欢。只要能每日吃到美食,些许俗物而已,多少也是值得的。”

“清点一下这位少年带来的药材,给个实惠的价格。记得凑个整。”

招呼侍女清点,杨昱带来的药材的同时,林黜鼠笑着补充道:

“兄台,往后若捕到金鸡送本公子这,价钱保管让你满意。”

杨昱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下来。

“成交。”

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这种冤大头的钱,岂有不赚的道理?

……

走出林家店铺的杨昱,掂量着手里那沉甸甸的银元宝。

再看眼前的世界,都仿佛明媚了不少。

古人诚不欺我:钱是人之胆,财是富之苗。

有了钱,就是不一样。

与那些互联网上,那些没有灵魂的数字不同。

这贵金属特有的沉甸的手感,让以前不怎么在乎钱财的杨昱,亲切的感受到了金钱的重量,一时间有些爱不释手。

足足十两银子啊。

换而言之,相当于一只手举着两个老婆。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杨昱都没亲手拿过这么多钱。

不过转念一想,林黜鼠那奢侈的,不把钱当钱的作风,杨昱心中的喜悦散了不少。

正常来说,杨昱昨晚采的药虽然珍贵,可加起来至多七两银子。

但在林黜鼠的叮嘱下,那侍女直接给他了十两银子。

“难怪那些猎户,称呼林黜鼠是个散财童子。”

杨昱暗暗嘀咕了一句。

“这些大家族的富家子弟,一个个的都是狗大户。”

别看他一天便赚了十两银子,但和这些大户比,也就比路边乞丐好点。

人比人,就是这么气人。

“呼~~”

杨昱压下心中翻飞的思绪,很快便敲定了接下来的计划。

“先去当铺,帮月儿姐,把玉佩赎回来,然后去趟铭鸿号。”

钱不钱的无所谓,他只想让王铁林知道,卖他假货,是要付出代价的。

………

金钱开道下,赎回玉佩的过程倒是相当顺利,并没有发生什么曲折。

毕竟只是旁人眼里,不怎么值钱的岐山黄玉,工艺也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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