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将篮球抛给其他的人后走到安美的身边。安美给他递上纸巾和水。那个男人喝口水戴上一副黑框的装饰眼镜后坐在安美的身边。
我原本打算就这样走开,不料阿福看到安美之后就汪汪叫着朝安美的方向本过去。他们俩回过头,我和安美打了一个照面。我走过去抱住阿福说:“怎么还不愿意介绍给我认识么?”
“这个是我的同事张卓。”安美引向我说,“这是我室友迟微。”
我对安美的介绍有些意外,然后客气的同张卓寒暄起来。阿福挣脱我的怀,在球场上肆无忌惮的跑起来。
张卓是一个惹女人喜爱的男人,虽然他不是一个相貌出众的男人,但是他古铜色的脸也极具吸引力。他会轻易地走入别人的世界,然后让你的世界热闹起来。他言谈幽默,仿佛一生下来就取悦女人欢心的。而不同其他男人的是,没有女人会拒绝他的取悦,不会厌烦的感觉。偶尔他也会说粗话,但是你也不会厌恶,他抑扬顿挫的声音也有令人捧腹的效果。他绝对不是滔滔不绝,但是总可以有语出惊人的地方。
安美倒是拘谨起来,嘴角含笑地看着张卓。我产生一种幻觉,我和安美仿佛是今天才认识,而张卓才是搭建在我和她之间的桥梁。他总可以将话题引到我们都能够畅所欲言。他的一切都是惹人喜爱的,也许这样的他也让男人喜爱。
我们在篮球场呆了一会儿,夕阳最后的一丝光线被墨色的云朵吞没。张卓说肚子饿,带着我们到附近的餐馆吃汤锅。
店里的生意特别好,没有位置。穿浅绿色制服的服务员给我们搬过凳子,满怀歉意地说让我们久等。
张卓拿出指甲刀剪指甲。他的手也很漂亮,简直就是无可挑剔,修长的手指没有突出的骨节,就像被水冲洗过一样的柔滑,没有疤痕。古铜的肌肤,看起来就是一双经过艺术家修饰的铜像。
“真是一双漂亮的手。”我赞叹道。
安美抓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手掌当中,说:“的确是漂亮的双手,如果带上做手术用的无菌手套,那才是真正的好看。”
他们的手交错的放在一起,一黑一白,一大一小,倒也般配好看。服务生招呼我们进去。我们找一个临近窗户的位置坐下。张卓掏出烟抽,很巧合也是米乐抽的那种红河。
张卓要了两瓶啤酒,给我满上一杯。我推迟说不会喝酒,安美却说我在家一个人也经常喝酒。我也不好再推迟,结果还在往外溢出的啤酒。
安美不喝酒,我们也没有向她劝酒。张卓举起杯子,我浅浅地喝一口。
张卓一面喝酒一面给我们讲述医院里稀奇古怪的事儿。原本并不是特别可笑的人物被他诙谐的语言刻画的入木三分。他幽默不失稳重的言语让我和安美都甘心做他的听众。
听得尽兴,我开始自斟自酌。安美说,张卓是一个极有女人缘的男人,但凡和他相处都会毫不犹豫的喜欢他。张卓光喝酒不说话,默认。
“何以见得?”我说。
安美思量一会儿说:“就拿医院的病人来说,就连六七十岁的阿婆也会喜欢他。一次他给查访阿婆甲的病房后,阿婆乙就吃醋暗暗挖苦阿婆甲。阿婆甲当然不服气说,‘我都这么大把年纪还惦记张医生么,我看你才是老不休’。阿婆乙还击阿婆甲,两个人差点动起手来。”
还不等安美说完,我早就捧腹大笑,眼泪都快要流出来。“可是真的?”我问张卓。
“是有过这样的事情。”张卓不无得意地说。
我们又要来四瓶啤酒,我和张卓开怀畅饮,你一杯我一言的喝起来。
“你还说不会喝酒。”张卓喝完一杯,“我看来酒量还不小。”
我将剩下的也喝完:“只是觉得高兴,多喝几杯也是理所当然的。”
后来我们又要两瓶啤酒,也是喝得精光。我已经微醉,面红耳赤的。摇摇晃晃抢着要去付账单,张卓让安美扶住我,然后掏出钱包结账。
他们扶住我离开。到家时张卓只能背着上楼。虽然我已经醉了,但是却还能够清晰听到从他背里穿出来的声音,汗水濡湿我们的衣服。他们把我放在沙发上,安美打开电扇给给我和张卓都递上一碗酸梅汤。我喝完汤就在沙发上打盹儿。昏睡当中听到安美和张卓说话的声音,我竖起耳朵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却只能听到丝丝的声音,忽然就再也听不见,只觉得身子很沉,四周变得黑暗无比。
半夜我终于醒来,汗水打湿盖在我身上的毛巾。安美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斜靠在沙发上看冗长的韩剧。“你醒来了。”安美看着我,“睡得可真香呢,都大半夜了。”
我翻起身来,可不是已经凌晨两点过。“你怎么还不睡觉。”
“睡不着。”她转过头,“你觉得张卓怎么样,喜欢他吗?”
我点点头。“喜欢呐,呆在一起觉得挺开心的。觉着和这样的一个人生活是个不错的主意。”我笑吟吟地望着她,有这样的妥帖的男人安美应该是幸运的。
安美凄楚地笑笑,将两腿缩到沙发上。“可惜都太迟了,这个幸福来的太迟了。”
我大吃一惊:“怎么会迟呢?”
“他是有妻子的人,而且他的妻子已经怀孕了。我也不过是他爱情的寄生而已,早晚他都要离我而去。”安美开始流泪,滑落在两腮,“觉得寂寞。在他每次离开的时候就觉得很寂寞,身体里的血液都不再流动,自己不过是具尸体而已,没有灵肉。”
我来到安美的身边,有手背拭去她的眼泪,楼住她娇小的身体。安美局促地收紧身子,像一只小猫一样的团在沙发上。她耷拉着脑袋,长发垂下来遮住她清秀的面孔。
“我可是真的爱他呀,从来没有这样倾尽全力的去爱一个人。每一刻都是全力以赴地去喜爱。”安美在和自己对白,“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爱一个人的滋味,只是我爱错对象。这样的爱多寂寞啊,就像一个人跳舞一样,和自己做伴的是自己的影子。”
她一个人这样述说着,声音越来越微弱,小小的身体在我的怀里颤动。我蹲下来,将她的头发挽到耳后,这才看到一张满是泪水的美丽脸,小小的像一颗水晶骷髅一样透明让人怜惜。安美看我凄然一笑;“我早就应该预料到自己会被折磨,只不过有点心力交瘁。”
我连安慰的话也说不上来一句,真不知道自己嘴拙还是没有这样可以抚慰别人的能力。
阿福扒开安美卧室的门,探出小脑袋看着我们,在喉咙里轻轻地呜咽几声,迈开小小的步子靠近我们。看来小东西也被我们吵醒,黑黑的眼睛朦朦胧胧的一副没有睡饱的可怜样子。它趴到安美的脚下,用舌头舔舔她的脚趾,抬头看看我们。安美浅浅一笑,抱阿福在怀中;“馋家伙,怎么连脚趾都吃呢?”阿福啊呜啊呜的叫几声好像是在回答安美。
我们终于很累,回到各自房间睡觉。真是令人疲倦的一个夜晚啊。
PART
成都的雷雨季节来临。就是有这样奇怪的天空,原本还是晴空万里顷刻之间它就会下起雨来,天空忽明忽暗。莱利知道我有不爱带伞的习惯就送给我一件黄色的雨衣和粉色的雨靴,雨靴的两边还有绘有白色的小花。
他是在一个雨天给我送过来的。莱利撑着一把蓝色透明的塑料伞在快餐店等我下班。我问他来做什么的时,莱利将雨衣和雨伞一块塞到我手里。他说,觉得雨衣非常好看,穿上一定也很可爱。我无奈地笑着,心想雨衣这样的东西也只有小孩子在穿,成都我是从来不曾看到别人穿过。也不知道他究竟用多大的力气才找来这样一身衣服。莱利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我也只好说喜欢漂亮这样的话。
“丽达你是真喜欢?”莱利高兴地问我。
“真的很喜欢。”
“那你穿上试试看。”莱利说,“这雨靴我可走了好些地方才找到合适的。”说着他就抖开手中的雨衣。
如果真穿这身雨衣又和莱利在街上走,不知道会有多引人注目。尽管十分得不愿意穿上,但是莱利真诚的眼神又令我没有办法拒绝。我真不知道这个爱尔兰人头脑里在想什么。我穿上雨衣扣上扣子。莱利又将雨靴放在我脚下说:“鞋也一起穿上,这个我真走了好多地方才买到的。”
我脱掉运动鞋穿上雨靴。莱利将我脱下来的鞋放在塑料袋里,然后上下打量我一番,竖起拇指说。“真是很可爱的装扮。”
和同事道别之后,我便踩着水花同莱利离开。大颗大颗的雨水不分先后全都落在我的透顶,打得我生生的疼,雨靴踩在水洼里溅起水花,落在没有穿袜子的脚上。莱利的裤子被雨水湿到膝盖,他将裤子挽到小腿肚,露出两截毛毛茸茸的白色小腿。金色的绒毛全都粘在腿肚子上,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莱利很自然地将伞撑在我的头顶。我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样子有多引人注目,穿着黄色雨衣和粉色雨靴,有一个蓝眼睛的家伙在身边撑起一把蓝色的雨伞。即便是从我们身边经过的公交车也有人伸长脖子看,整张脸都要贴在玻璃上。我倒也不太在意别人看我的眼神,只是看到莱利欢喜的蓝眼睛便也觉得没有什么是滑稽的事情。
我们沿着公园的木栅栏往我的住处走。约莫走了十分钟就到楼下,我让莱利到家里瞧瞧阿福。
安美没有在家,开门阿福见到莱利先被吓了一跳,躲在阳台呜呜地不肯出来。我递给莱利一张干的毛巾,然后将阿福这家伙从阳台的角落抱出来。它还是害怕,把自己团成团趴在我的身上不肯抬头多看莱利一眼。让莱利拿两片饼干喂阿福。
起初阿福还是害怕,嗅嗅莱利的手然后又将头藏起来。莱利还是把饼干放在阿福的嘴边。阿福轻轻咬咬莱利的手,发现他没有反抗便将脸都扑在莱利厚厚的手掌中享受美食。
我将雨衣抹干晾在阳台上,然后冲两被热咖啡。
“还是被雨淋到了吧。”我说,“喝点咖啡暖和一下。”
“嗯。”莱利拍拍阿福的背。
雨停了,就像它来的时候那么突然的停下来。空中弥漫一阵雾气,转眼间在一片霞光云彩中升起一道彩虹。虽然只有红、黄、绿三中色彩,但是却极其的美丽,城市中的流光溢彩都被比下去了,失去颜色,只有那三道彩虹还是生动活着的颜色。我激动的在阳台跳,咖啡洒在白色的T恤上。
“莱利快来看,有彩虹。”
“真是漂亮啊,太漂亮了。”莱利用英文说。我想大概一个人十分激动的时候都会用到自己的母语。有时两个人争执的时候都会用上自己家乡的土语,仿佛这样才可以表达自己的激动。
看看楼下行走的人都仰起头看着天空空发呆,他们都如同我一样在雀跃欢欣。彩虹在这个城市并不多见,她来了,给我们带来幸福的兴奋。阿福也在我们的脚踝下扑腾,它可真能感觉到别人的心情。别人忧伤它也便忧伤,别人快乐它也便跟着快乐。
看着彩虹我真想将头放进莱利的怀里。就是这样得想,没有根由的想让自己很舒服地困在别人的怀中。
“我可以吻你吗,丽达?”莱利低下头看着我。我扬起头认真的点头。
莱利闭上眼睛轻吻住我的额头,停留几秒然后离开。那么地轻,若不是他唇的温度还在我是不会察觉到他是吻过我的。
莱利笑笑说:“我知道一点点中国姑娘的,你的唇不是留给我的,它是属于你爱的人的。我想吻你,所以就吻了你。”
我靠在莱利的手臂上说:“现在我想这样依靠你,所以就依靠你。这样可好?”
“当然,想靠多久都可以,只要你愿意。”
我想依靠的大概不是莱利,只是想靠着一处温暖的地方。是米乐也好,莱利也好在这么一刻他们对于我来说是没有区别的,都能够宽慰到我缺乏温暖的心。不同的是莱利的吻。如果吻我的人是米乐,那一定是一个炽烈的吻,融化芳心的吻。现在我却喜欢莱利这一吻,如幻如梦,没有情爱,好像轻吻一多含苞待放的蓓蕾,触及她的芬芳却不夺取她的纯真。这样的吻也只有莱利可以给予,他是在我所遇人之中未被尘埃染指的人儿,全身都是洁净。
后来给米乐讲在看彩虹的时候莱利亲吻我。他问我,为什么莱利要问我。我说,他想吻我就吻了,我也愿意让他吻吻看。
原本以为米乐会有嫉妒的心理,但是一点也没有。也没有在继续问下去,他拿出指甲刀帮我剪掉生长出来的指甲,然后细心地给我磨平连同周边的倒刺也剪的干干净净。我从钥匙扣上取下挖耳勺给米乐挖耳朵。米乐横躺在沙发上,头枕在我的腿上。我扒开他的头发轻轻地给他打理耳朵里面的脏东西。
“哎呦,真是脏得很呢,一定从落地的那天就没有打理过自己的耳朵。”我故意夸大其词。
好像因为是米乐的原因觉得做任何事都会特别的有意义。就像挖耳朵这样的事做上一整天都不会觉得乏味,好像全世界的乐趣都集中在他小小的耳朵里面。
在冬季撒在花盆里的向日葵种子发芽成长了,只不过看上去十分得营养不良,瘦弱而没有朝气。我将阿福拉的大便埋在花盆下面,希望向日葵吸收阿福的营养可以长壮。
这周因为得了肠炎的原因我请了三天的假期。肚子闹得很厉害,软绵绵的没有力气,身体里面已经没有任何可以排泄出去的东西但是却任然止不住想上厕所。
犯病的第一天,我只喝点一点药水想自己掐过去。我童年大半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医院和去医院的路途上,所以我非常不愿意上医院。安美劝说我上医院,我推说并不严重,可以忍受。等我挨到早晨的时候,我好像已经缩水了,像一团皱巴巴的抹布挂在床上。安美看我这般模样,连托带扛地将我送进医院。
给我治病的医生不是别人正是张卓。他给我做了例行检查之后,让安美给我扎针打点滴。
我打趣张卓说:“真想看看喜欢你的老太婆们,真不知道她们看到你待我如此仔细会不会嫉妒地想熊揍我一顿。”
张卓调定水滴下落的速度在记事薄上记上几笔,“肚子都拉来瘪下去了,还想来调侃我,自己还是省省力气。”
我们又彼此陶侃了一番,他移步到旁边病号的床头查看病情。那个老太婆展开如雏菊般的皱纹:“张医生,我耳鸣得厉害,眼睛也是模糊得很。”张卓安慰她说,这些都是正常的情况,再用药物控制一段日子就好了。他们又聊了一些家常话张卓才离开。后来再提及此事的时候,张卓告诉我那时候老人其实已经是糖尿病末期,许多并发症接踵而来,在医院也只能宽慰老人家的心,在我康复之后的一个月之后老人便离开了人世。
等到感觉身体好些的时候我短信给米乐“我生病住进安美的医院了”。米乐回短息问问我是生什么病,安美的医院在哪里。我说,只是一般的肠炎而已。我告诉他医院的地址,约定下班之后他到医院来看望我。
做完点滴之后,我在病床上打了会儿盹,安美用白瓷的小碗盛了半碗粥,我只尝了两口。肚子了还是稀里糊涂的,一阵乱叫。我盖上安美给我的毯子歪着脖子又睡过去。
一阵针扎的疼痛将我刺醒,安美用胶带固定我好针头,调节好水滴的速度。“这些输完了,你就可以回家了,要等我一起回家吗?”安美问我。
“说不定,米乐说下班之后过来探望我。”
“哦,那就祝你好运气。”安美理顺我睡乱的头发,“点滴要没有的时候叫我,我先走一步。”
“嗯。”
我拿起一本杂志。这种杂志随处可见,上面不是整形美容就是医治泌尿系统感染。大约是无聊,我居然也看得津津有味。“警惕蜜月杀手”我在心中默念,“很多新婚夫妇共度蜜月的时候,新娘都容易染上蜜月病。新婚夫妻在旅行当中出于极度的兴奋,所以对性生活都不加以控制,加之旅馆的清洁度不够,长长导致新娘换上妇科疾病、、、、、、”
“哎呀,真是了不得,不加以控制。”身后响起一串熟悉的声音。我抬头看,莫宁和米乐都笑嘻嘻地看着我。
“这书好看么,也借给我仔细研究一些。”莫宁讲书从我的手中抽出去,“说得还蛮正确的,是应该控制控制。”
他们买过来一把黄橙橙的香蕉,米乐剥开一支给我。我摆摆手:“我得的是肠炎拉肚子厉害,再吃香蕉估计胃都要拉出去。”
“我不知道你拉肚子,所以没有注意。”
“没有关系,反正我什么都不想吃,吃了也只想吐。”
米乐到床脚将摇动手把将床调节成三十五度,我拉长身子舒舒服服躺在上面,他坐在我的床沿给我将公司发生的乐事。莫宁则像一只猴子重复剥香蕉吃香蕉的动作。
不一会儿,安美同张卓一道过来。安美撕掉胶布快速将针头拔出来,在针眼上摁一团棉花。张卓又询问我身体感觉如何。
“嘴巴里很苦,从肠子到喉咙都是空荡荡的,手脚也没有力气,难道你在药里下了毒药。”
“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回家先吃点东西,补充水份,明天还是要过来打点滴。”张卓又嘱咐安美几句。
走出医院的旋转门,米乐问我是否想吃点东西垫肚子。我摇摇头,问他哪里可以打桌球。
“这副样子还愿意去打桌球?”米乐笑问我。
“在床上整整躺了一天,筋和骨头都萎缩了,很想打上几局活动。”
米乐拦下一辆车,将我塞进车里,自己坐到前面同司机讲明地点。莫宁问我,给我扎针的护士是否就是和我同住的女孩。
“嗯,人还不错,样子可爱,性格也温和。”我说,“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
“那有没有男朋友呢?”莫宁说,“如果没有可以认真地介绍给我认识。”
我踌躇起来,安美算是有男朋友吗,一时我也回答不上来。如果真能够将安美同莫宁凑在一起,对于安美来说也不无好处。但是对于莫宁这样做显得不够公正。到底该是取还是舍,我也不能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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