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知过了多久,“咔哧咔哧”的声音猛然停下,陆云琛当即撂下手中的锅铲,围兜来不及解,就往院子里走。

果不其然,擦丝刀扔在一旁,秦慕言攥着右手的手指,鲜红的血液顺着手指,滴落在地上,瞬时蔓延开来。

陆云琛的心倏地揪了起来,顾不上被血沾染的土豆丝,拉起小家伙拎到水缸前,一只手紧紧捏住他鲜血潺潺的食指,拿水瓢舀水冲洗着伤口。

待止了血,陆云琛查看了下割伤的地方,从药箱中找出王大夫开的消炎镇痛的药粉,洒在他的刀口处。

秦慕言疼得忍不住瑟缩一下,被他黑着脸,抓着手提溜了回来,老老实实地任其拿棉纱布包好。

陆云琛正欲说道说道他,抬眸瞥见小可怜皱巴着脸,眼神湿漉漉地看着自己,临到嘴边的训斥生生咽了回去,他揉了把少年的脑袋,无奈道。

“回屋去吧,剩下的放着我来。”

秦慕言不死心,动了动手指,示意自己没事,还可以继续帮忙,被一个眼神冻了回去,乖巧地回屋继续缝衣服去。

望着他慢腾腾离开的背影,陆云琛心中一沉。

他抬手抚了抚心口,方才看到秦慕言的伤口时,他慌张的不行,说来从何时起,这人的一言一行这般牵动自己的心思了?又或者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秦慕言在他的生活中已经占了如此多的分量?

是日日同床共寝的相处?还是那日他病的一塌糊涂,恍惚间被一瘦弱的身子背起,雨夜中龃龉前行,带自己找大夫?亦或是,秦慕言分家后明明可以离开但还是选择留下来?

陆云琛心中那处空唠唠的地方,蓦然充实起来,老树开花,自己作为不婚主义的忠实拥护者,有一天也能栽了,还栽得心甘情愿,栽得满心欢喜。

秦慕言的小心脏也在砰砰砰地跳个不停,想来他嫁给陆云琛才多少时日,一开始遭二婶一家为难,他还曾怨恨过,憋着劲的想要跑路,怎么现在,自己反而已经习惯于依赖他呢,就连他平时不经意的那些个小动作,都不曾生出抗拒之意。

俩人,一人站在院外,一人坐在屋里,心思却默契地想到了一处。

确认了自己心思的陆云琛,冷不丁浑身轻松起来,他不打算就这么坐以待毙,感情都是可以培养的,当初分家时,他把钱和和离书都拿出来,秦慕言反倒没有离开,是不是表明,他对自己也不是全然没有感觉?

倘若如他所想,那更不能急于一时,万一再把人吓到,转身掉头就跑了,到时候,陆云琛能去哪里找自己的小夫郎?

眼下,还是先把小食摊儿的生意顾好,不然,就算知道了秦慕言对自己也有想法,他拿什么让这贪吃的小吃货,天天都能吃上肉呢。

想到这,陆云琛又打起精神来,他把沾着血的土豆丝都挑出来扔掉,剩下的泡在水中,方才酱料做了一半,就被打断了,他还是先把料汁弄完。

满满两罐子的酱料,一棕一红,摆在灶台前,很是养眼,陆云琛满意地舒口气,擦净手,又去了院子。

有了擦丝刀的帮忙,切土豆丝的工作也顺利多了。

次日出摊时,他只带了比昨日稍多一些的食材,秦慕言不解,明明昨日,刚过了午饭的时刻,锅盔就卖完了,怎么不多准备点。

这么做,当然是别有深意,饥饿营销懂不懂?这新鲜吃食,限量供应才能勾起人的兴趣,一次性给的多了,随时随刻都能买到,反而就不稀罕了。

秦慕言听得不明就里的,陆云琛说什么便是什么吧,反正他总是不让自己吃亏,自己这榆木脑袋,哪里能赶得上他。

等俩人推着小推车到了镇子上,庆阳已经早早的等在那里了,一见他们俩过来,热情地挥着手打招呼。

跟他站在一起的,还有个五大三粗,半裸着上身的壮汉,正没骨头似的倚在一旁的墙边,低着头,不耐烦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小哥儿,小哥儿,我把我们老大带过来的,他可喜欢吃你们家的锅盔了,昨天晚上没吃到,都发脾气了....哎,疼!”沈昌傅当头一个爆栗锤下去,庆阳捂着脑袋直呼“痛”。

秦慕言不知怎么应对这自来熟的小船夫,同他点点头。

陆云琛将摊子支起来,“客官需得多等一会儿了,等我们把炉子先热起来。”

“没事儿没事儿,好吃的东西不怕等,我今天特意空着肚子来的,等会儿要多吃两个,我们老大付钱。”庆阳摆摆手,没心没肺道。

“客官还是要红油的吗?我们有酱香口味的,客官要不要尝尝?”陆云琛忙着烙饼,从容问道。

“有酱香的?”沈昌傅闻声凑了凑,敲了敲案板上的酱香料汁,这红油虽好吃,但属实有些刺激,昨个夜里,好不容易能同内人亲热亲热,不料情深意浓时,自己肚子咕噜一声,就再也没能离开茅房。

“怕客人们吃不来辣口的,我们便准备了两种料汁,这酱香,口感偏咸香,也是很好吃的”秦慕言努力推销。

沈昌傅看了眼这眉间一抹朱砂痣分明的小哥儿,再瞧瞧一旁有条不紊烙着饼,时不时朝这边张望的男人,心下了然,这年头,跟自己一样,娶个小哥儿的人可真不多,谁叫哥儿,不好生养,又不似男人强壮,若不是自家那口子,实在喜欢的紧....

一想到这,他又忍不住打量了一番,眼前这小哥虽也长得标致,白嫩白嫩的,但比起房中人,还是稍差了点味道。

“老大,你盯着人家小哥儿瞧个什么劲儿,这要是让你家那口子知道了,你今晚又进不了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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