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鲁姆伯爵家族是哪类贵族?他们既不是开国分封的领主,也不是历朝历代高官显贵的后代。他们的祖先能够上溯到撒加塔伊诺的开国皇帝,史书上赫赫有名的铁血大帝弗雷德里希路德维希克里斯坦森。也就是说,他们是宽泛而言的皇族的一员。从家谱血脉追溯,他们是曾经建立三个皇朝的玛威堡谱系的后裔。
不过从帝国外的诸国看来,撒加塔伊诺的统治核心其实是非常怪异的形式。名义上,皇帝是这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然而,他却没有掌握帝国所有臣民的生杀大权。拥有领地的贵族、获得自治权的城邦,都有权利否决皇帝的不合理要求所谓不合理,判定条件是皇帝的权威和武力是否足以压制对方。就某位父神教的历史学家所述,张牙舞爪的恶龙帝国,其实残留了大量部落时代各酋长平等议事的政治惯例。更让他们瞠目结舌的是,帝国改朝换代后前任皇室的遗族,竟然可以正大光明地生活在帝国首都,有些甚至还能继续拥有封爵和领地。而无论是精灵帝国时代还是眼下诸族并起的时代,凡是帝国体系的国家,以军事政变上台的新登基的统治者是不但要把前朝余孽赶尽杀绝,还要从舆论上彻底搞臭,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才是正常。
一些人认为,是征服并建立整个帝国的弗雷德里希大帝,在设计国家架构的时候就定下了帝位有德有力者居之的原则。另一些则认为,是将皇位交予亲族的失位帝贝纳尔多贝托利克里斯坦森
然而八百多年后的今天,玛威堡系也快落得苟延残喘的地步了。以乔鲁姆伯爵这一支而言,拥有的爵位是先祖一代通过军功换取的。现任乔鲁姆伯爵则除了头衔没有任何官职权力。领地上的权益,也早就被蛮横的地方豪强、见利忘义的行会、忘恩负义的包税人蚕食了七七八八八。除了一笔作为领主脸面的封建税,每年两千奥瑞上下的收益,其他的要么根本就是流于纸面,转一圈就都回到领地上那些刁民的口袋里了,要么就是用来偿还历代祖先欠下的各类稀奇古怪的债务。若不是这一任的伯爵幸运地娶到一位贤惠顾家的妻子,还带来一笔十万奥瑞的嫁妆,或许早就不得不放弃皇族的家名而屈居于某位大领主的庇护之下了。
其实成为附庸也未必是坏事至少以往的债务当然是一笔勾销了。拥有地方政治、经济、军事权利的大领主,这类吃干抹尽的事干过的也不止一次两次了。女儿林蒂芬碧斯克里斯坦森的婚事也不必担心了。深谋远虑的领主一定会挑选亲族男子迎娶她,从而为家族掺入皇室的血统。卡罗黎昂谱系也好,哈姆斯堡谱系也罢,不都是通过类似的方式让其他贵族接受其继承皇位的资格的嘛。现任的哈姆斯堡卡罗黎昂谱系,更是将联姻关系的复杂度推到了一个极致。威廉姆皇帝的体内,据说传承着历代六位皇帝的血脉。
然而乔鲁姆伯爵也好,他的继承人安格斯也好,都自认承受不起成为后世某位皇帝的祖先的荣誉。几次濒临破产的危机都勉强支撑下来了,说白了,就是不想落下什么笑柄。安格斯提到自家的身份,印证自己的选择,就是想表明复兴家门的愿景。
“多芬子爵……,恐怕未必是合适之选啊。”乔鲁姆伯爵无奈地叹了口气。
威廉姆十四世,今年已经5八岁了。按照帝国生活富裕的阶层而言,他应该还有10到0年的人寿。即便如此,上层社会业已开始物色下一任皇帝的靠拢对象。这或许是撒加塔伊诺帝国皇权衰落的表现之一,却无疑给了帝国的每个个体提升社会地位的机会。最有名的一个案例,是斯托珀多s初期在新一代皇帝赴任前替他保养马匹的马夫。因为其出色的工作能力,使他的主人得以最先到达敏塔阿玛多瑞斯,进而获得大贵族们的认可登上了皇位。筹赏功臣的时候,本该因为数百奥瑞的赏赐而欢喜若狂的马夫,却被人看到在马圈哀悼一路跑死跑伤的数匹骏马。一些嫉妒眼红之辈到皇帝面前告了他一状,却被斯托珀多皇朝开国皇帝认识到马夫的志诚。这名马夫此后一路加官进爵,最后成为帝国财相,一跃成为帝国贵族。这个家族的族徽上,迄今都保留着一匹骏马的图案。一名马夫都能登堂入阁,由此可知后世欲求幸进者会变得多么疯狂了。
威廉姆十四世有子嗣十四人,在世的十二人,其中不乏母家血统高贵或手握重权者。要说继任皇位的潜在候选,不出皇长子巴泽尔,嫡子亚希伯恩,以及皇六子里斯特这三人。至于多芬子爵马克西米利安多芬克里斯坦森,不仅是个私生子,母亲还是奴隶之女和异教徒,就算皇帝的后裔都死绝了,恐怕都轮不到他继位。在帝国贵族圈内人看来,安格斯选择马克西米利安,当然是不怎么合适的。
见儿子不以为意,伯爵又劝解道:“性格上,多芬子爵确实有情有义的类型。听说去年的事件,他本人受惊受伤,他的亲信菲恩麦克劳克林也是身负重伤。当然,还波及到了你和林蒂。要是不加以报复,对己对人都难以交道。不过就选择的时间、报复行动的烈度而言,这位阁下太过肆无忌惮了,不留情面之外还伤及无辜。由此看来,他的未来堪忧啊。现任皇帝无论出于宠爱还是愧疚,多少都能容忍他。可既然他本人无意于皇位,那就该考虑到下一任会对他的行径是什么想法了。那些,今后可都是会成为整治他的罪证的。”
安格斯对父亲暗藏警示的话置若罔闻。就凭威廉姆十四世那几个儿子?要么蛮横地像头牛,要么阴鸷地像条蛇,剩下的多数是沉浸在奢侈享乐和社交艺术中,毫无国君的气度。别说是马克西米利安,他一只手都能甩开他们几条大街的距离。
乔鲁姆伯爵又道:“就我所知,巴泽尔皇子目前的呼声最高。他的出身高贵,仪表堂堂,性格……也很是坚定。若是着眼长远,那位会是不错的选择。”
大皇子巴泽尔?多芬子爵曾经不失讥讽地点评,这位皇子外强内懦,他若是登基,能力上无法压服当下帝国政坛最强悍的哈尔姆希卡德帮,血缘上又与后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此一来,必定会触及中部、南部领主们的底限,甚至引发武力对抗。不,巴泽尔非但不是最佳选择,还是可能被最先淘汰的一个。
林蒂这时候就要代替母亲,起到调和父亲和弟弟的角色了。“安格斯,说说你的打算。”
安格斯显然更愿意与这位姐姐开诚布公地对话。当然,也是因为她给了一个下台阶的机会。“马克西米利安很看重我,让我率领他的卫队。嗯,不是很大编制的,十几号人罢。我和他们见过一次面,似乎是各式各样的类型。退役老兵、雇佣兵,还有几个拥有特殊专长,不过我有信心能让他们接受我。我们打算向北走一段,经过海斯勒姆ass,一直到大陷谷的土龙神祭坛去巡礼。”
“可我听说,皇帝是要多芬子爵去霍美伊尔,好眼不见为净。”林蒂的消息,多半是来自她的闺蜜。
安格斯也没打算隐瞒。“待气候适宜的时候,我们再去霍美伊尔y的荒漠。我或许能在那里驯服一头双翼飞龙,那就能一路飞回敏塔阿玛多瑞斯了。”
“驯服飞龙?”
林蒂手撑着额头霍美伊尔,可不仅仅是戈壁荒漠啊。还好,从闺蜜那里得知多芬子爵流放意向后,林蒂也算是做了些功课。乔鲁姆伯爵也以他的阅历和加以补充,终于向安格斯勾勒出霍美伊尔,那片蛮荒和惊险的土地。
霍美伊,起初与施特拉森或者南方诸省类似,是河谷、草原、丘陵和濒海地形间杂的一片广阔领域,摇曳森林和无尽森林也曾延伸至此。然而,被称为吉纳卡伽土龙神之怒的神迹级天灾,彻底改变了这里的地貌。地脉深处涌动的巨大力量造成大地崩裂,形成曲折蜿蜒上千弗隆,连绵不绝的深邃陷谷。在此期间,海量的泥土和岩石被推离原来的位置,一路向南制造出一大片远高出海平面的台地,既阿根莱比斯aris荒漠银石荒漠。根据精灵族的记忆,撒加河的河道为此向南偏离了数百弗隆,构成如今的拉开的弯弓的形状。
往昔坚实的大地,像是泥浆般泛起涟漪。一些吸收了大量能量的地方,便如同传说中怪兽般张开大嘴,将森林、灌木、草原,以及居住在期间数以百万计算的动物吞噬到地下。由此蒸腾而起的烟柱有数十弗隆高,在飓风的吹拂下将大量灰尘沙砾播散到周围数千弗隆的地域。西方的阿斯登岛,东方的怀抱山脉,精灵、矮人、侏儒和人类的史书中,都记载了这宛若末日的景象。甚至北方冰蚀山脉的兽人萨满,也口口相传着描述这个事件的歌谣。
霍美伊尔的地理气候被彻底改变。硕大的阿尔俾a≈bis白石山脉,在坠星海北岸的中部高高隆起,苍白如骨骸的岩石天柱般屹立其间。这片土地满目沧夷,又失去了土壤,失去了坠星海温润的水汽,变得贫瘠而险恶。靠近北方撒加河的河段,河床被抬升,靠近西部边缘的地方形成了著名的绝望瀑布。奔腾的河水,以及哀嚎般的烈风,成百上千年地撕扯着白色的岩石。坚硬的石柱在风和水的侵蚀下渐渐崩落,碎裂成大石块,然后是卵石……沙砾。直到一大片戈壁荒漠,横亘于大陷谷和白石山脉之间。由于荒漠的地面多由白石山脉的岩石碎屑组成,因此整片大地在阳光下会呈现出耀眼银色,银石荒漠由此得名。
即使如此,这里对任何生命依旧严苛。精灵在短暂的恢复期曾试图恢复统治,但很快便沮丧地退了回去。他们找不到任何可用来充饥的食物,可用来遮蔽风沙的树木。矮人也曾走访这里,却没能找到足以吸引他们注意的矿脉。他们并不知道,神祗们还没有放弃这片土地。坠星海的海风,或许是乘着一股海龙卷,在耗尽全部的力量后将一撮外壳坚硬还长着尖刺的种子送入了内陆。种子在持续几十年的干旱后,幸运地遇上了撒加河带来的一丝水汽。它们迅速发芽,生长,将数十上百厄尔的根深深地插入沙石地面。靠着露出地表不足十分之一的身体,这些荆棘种植物吸收着阳光的能量,在短短十数天的时间里就开花结果。带着新的希望的种子乘风而去。这个过程成百上千次的重复,终于让这类在别处毫不起眼的刺棘,变成了这片土地的主宰嗯,或许刺棘称不上主宰,或它们只主宰了霍美伊尔很短时间。随着植物的出现,虽然它们干涩、多刺,甚至还有微量的毒性,昆虫出现了。追猎昆虫的,是适应干旱环境的型鸟雀。然后便是,捕食生命的……魔物。
魔物是瑟塔蒙种类最多、数量最庞大的生物。它们具有与普通的动物、植物迥异的生命特性,都能使用类魔法的技能,有些能在瞬间将身体强化得有若钢铁,有些能如幻影般隐藏自己,有些能在广阔的范围释放致命的毒雾,有些能以精神力聚集成群,捕猎比它们更为强大的生物。可以说,早期的智慧种族在没能建立起文明之前,只能蜷缩在这些强悍生物的阴影之下,沦为被捕猎的对象。直到蜥蜴族崛起,用硝制的硬皮和冶炼的金属为甲,以简陋粗糙的魔法为矛,才做到了在广大领域驱逐魔物,为自身的发展创造生存空间的重大突破。
即便已经有数个智慧种族步蜥蜴族的后尘,迈上文明的进程,然而在他们的社区之外,广袤的黑森林、深邃的大海深处,甚至人类脚下不足一弗隆的地下,这些智慧种族的天敌依旧广泛地存在。在霍美伊尔的荒漠中,便潜藏着身长三十厄尔,头部是一张周边长满了刀剑般利齿的圆形大嘴,一顿的饭量足以吞噬一整个商队的巨型沙虫。以及潜伏于刺棘、石竹、仙人掌丛簇的绿洲之间,全身长满成年人手掌大的鳞片,体态像老鼠体型却有野猪大,平日以沙漠藤曼植物的地下块茎为食,偶尔也会拿迷路的旅人开荤的披甲鳞鼠。还有长着八条腿,每条都有两厄尔长,在身上喷吐粘丝再覆盖沙砾和碎石隐蔽自己的,阴险狡诈的掘穴蜘蛛,它们捕猎的不仅仅是蜥蜴和飞鸟,也包括人类驯养的骆驼和马,甚至包括不慎孤身在外的人类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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