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所说的飞龙来说罢。”林蒂将特意翻找出来的霍美伊尔地理书册,翻到描绘有双足飞龙的那一页。“它们是被称为龙兽的一类魔物。其名称源自与传说中的巨龙相似的外貌全身坚硬的鳞片,长而有力的尾巴,长有尖爪的四肢,以及满嘴利齿和肉食的习性。也有人声称,龙兽是巨龙还与龙神一起生活在主物质界的时代,一些公认品行不端的龙譬如喷吐火焰的红龙,与其他魔物杂交后的产物。”

安格斯好奇地看着书册上,艺术家精心描述的图像。

乔鲁姆伯爵不安地提醒道:“霍美伊尔的魔物之多,在整个帝国都是有名的。除了那些天灾级的怪物,所谓龙兽也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容易驯服的。双足飞龙是肉食性的魔物,如果不是因为也能忍受腐食,就是皇家都养不起它们。据说霍美伊尔早期的葬仪中就有用血亲的尸体吸引双足飞龙,从而与其建立灵魂相系的亲近关系这意味着双足飞龙的食谱中,也包括人类。至于那些释放闪电的、喷吐毒液的,都能轻易夺去人类的生命。”

“然而霍美伊尔人不正是靠着龙兽,才在那片贫瘠险恶的土地站稳了脚跟?”安格斯对此表示疑问。

“霍美伊尔人……就是些蛮族。”乔鲁姆伯爵露出鄙夷的表情。“要不是帝国在最危急的时刻庇护了他们,霍美伊尔人现在应该像是他们东边的那些同族那样,匍匐在假借神的名义行愚民之实的父神教神棍的脚下罢。”

即使霍美伊尔从渺无生灵的死地演化成了干旱的荒漠,那里对智慧种族而言还是一片禁区。精灵的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漫长的寿命,矮人适应能力强悍,然而他们都面临群体数量稀少的问题,每个个体都十分宝贵。而一条成年沙虫的肆虐,就能在一夜让整个村庄消失,无论村庄的建立者是精于魔法的精灵还是使用元素武器的矮人。

然而,有一股从东部越过白石山脉移居过来人类,顽强地在这片土地定居下来。没有人知道,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汗水、鲜血和生命。据说在最初的霍美伊尔移民中,男性的平均寿命是三十五岁。他们缺衣少食,以刺荆的干瘪果实,加上荒漠中捕猎到的蜘蛛、雀鸟维生。连续多年的干旱无雨,腹中的饥火迫使某个部落集中了所有成年人手,自暴自弃地向一只体型巨大的魔物发起了疯狂攻击。那是一只以刺荆带毒的枝条尖刺为食的龙兽,以体型庞大性格相对温和也就是不惹它就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著称。据世代相传的诗歌描述,因此而被撞成碎块、压成肉饼的牺牲者多达二十人,占整个部落人口的三分之一。然而,他们最终杀死了这头魔物,并将它制成几千磅的干肉。他们不但靠着这些肉熬过了灾荒之年,还因为将魔物的角、蹄子等出售给某个偶尔经过的龙神术士而获得一笔财富,最终兴旺发达起来。

自此,霍美伊尔人变成了人类群体中罕有的不畏惧魔物,反而以捕猎魔物维生的个体。他们捕杀草食性龙兽获取食物,将龙兽的皮制成帐篷、衣物和皮甲。他们猎取特定种类的魔物,割取它们的腺囊、角壳、鳞片,出售给施法者作为香水、毒药乃至魔导器的材料。某些大型龙兽的骨头,还会被用来制成祭司权杖或术士的法杖。到了霍美伊尔成为帝国省份的时代,霍美伊尔人还向西部的贵族们出售口味独特的龙兽肉来换取粮食。那些腌制过的、靠近尾巴底端的肉,是卡罗黎昂特色菜的主要原料。近年来在敏塔阿玛多瑞斯也是颇受好评,据说对男性的某项功能效果显著。

霍美伊尔人,可谓人类坚韧性格的代表。不过,乔鲁姆伯爵这样的帝国贵族也因此称之为蛮族,并根据他们自述的氏族源头,将其与东部开创神教国家的几个先祖部落关联到了一起。

可惜安格斯和林蒂都不再是相信父母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岁数了。就安格斯所知,乔鲁姆伯爵的说法其实是一种偏见。霍美伊尔人或许的确来自白石山脉以东,但和选择了至高神作为唯一真神的卡拉斯通人并非同一人族。他们身材较为壮实,发色也以红褐色居多,而非东部瘦长深色细长发的特征。更重要的是,或许因为霍美伊尔人的生活与魔物龙兽的密切关系,他们在精神上更为倾向龙神信仰,认为龙兽是龙神赐予他们的礼物。他们不但捕猎、食用龙兽,出售龙兽皮、磷、角的魔法材料,还将一些种类的龙兽驯化为己所用。那些身躯庞大性格温顺的,可以当作拉车的驮兽那些耐长途迁徙且冲击速度快的,则充当战士的坐骑。撒加塔伊诺前期的几个朝代曾派出军队入侵,然后都在狂暴龙兽冲阵和酸液龙兽夜袭的多重反击下铩羽而归。

是的,帝国与霍美伊尔人最初的遭遇,是以战争的形式。一方面是四方征战扩疆僻土的桀骜之师,一方是征服了蛮荒大地的自由之民,当然是谁都看不起谁的心态,大打出手是意料之中的。不过,在帝国人看来霍美伊尔的战争更多是为了荣耀而非利益,而霍美伊尔人对沿撒加河而上带着奢华后勤的帝国人也没多少仇怨,双方几次战争都是点到为止,倒是未导致血海深仇、你死我活的局面。到了帝国纪年1年,至高神信仰随着东部游牧民族回归故土,并穿越白石山脉侵入霍美伊尔,激起了霍美伊尔人的激烈反应。业已高高在上地在东部建立统治权的父神教高层,愚蠢地声称龙兽是邪恶、肮脏的生物,食用或蓄养龙兽等于将自己的灵魂置于黑暗的无底深渊。也难怪霍美伊尔人要把这些神神叨叨的家伙当成死敌了。然而,龙兽皮甲、龙兽角强化的武装,以及双翼飞龙、狂暴龙兽的加成,并没能帮助霍美伊尔人战胜穿过白石山脉渗透进来的父神教势力。狂热的信徒、祝圣后无坚不摧的利刃,打的这些土著步步后退。在被压缩到撒加河附近的北部后,霍美伊尔人不得不在威胁要剥夺他们传统的父神教和藐视且防备他们的撒加塔伊诺帝国之间做出选择。很容易猜到,包括尹洛克侯爵的祖先在内,绝大部分愿意了虽然打过仗却没太伤颜面的撒加塔伊诺在当时霍美伊尔人的理解中,撒加塔伊诺是个有点庞大臃肿的部落联盟,皇帝则是这个联盟的大酋长。

玛威堡ar≈burg皇朝的皇帝用军队没有做到的事,父神教的主教们帮皇帝做到了。霍美伊尔成了帝国最东部的一个省份,霍美伊尔人成了帝国忠诚的边军。他们为帝国带来了龙骑士一种骑乘双翼飞龙,能快速机动,用弓矢投枪以及油火罐作战的兵种。虽然他们的身高体重都必须接受严格控制,且大部分时间实际上承担的是传递军情要务的工作,但不可否认,龙骑士是帝国军队中最耀眼的明星。证据就是业已成年的安格斯都还没能摆脱乘坐飞龙翱翔天际的男性梦想。

林蒂见安格斯只顾翻看书中飞龙、暴龙的图册,不由深深叹了口气。

“霍美伊尔可并非避祸的好地方。那里民风彪悍,风俗也与我们这里大不相同。此外,霍美伊尔人与卡罗黎昂aria公爵的势力长期交好,卡罗黎昂公爵又与先皇后是一母同胞,还一手操办了西尔维娅公主与尹洛克侯爵的联姻。如今的霍美伊尔,恐怕多半是倾向皇三子亚希伯恩。这位嫡皇子与多芬子爵的关系,怕是并不怎么融洽的罢。”

安格斯耸了耸肩。“总比留在施特拉森或者去哈尔姆希卡德的好。马克西米利安说,那才叫羊入虎口呢……还是狼口什么的,反正是东方的谚语。而且,我们不是穿过卡罗黎昂领直接走长公主驿道到霍美伊尔,而是先去海斯勒姆,再伺机越过比耶夫河。那边靠近土龙神祭坛和吉纳卡季拉尔修道院,卡罗黎昂人和霍美伊尔人不敢明目张胆地对付我们。”

乔鲁姆伯爵略感失望地摇头。这种藏头露尾的,怎么也不像是可以依靠的明主啊。

林蒂却低声劝说父亲安格斯这个伯爵家的继承人业已成年,又不是甘于平庸的性子。与其将他约束在敏塔阿玛多瑞斯冒着被各方势力、各种诱惑带上歪路的风险,还不如让他追随某位权贵到地方上发展的 一秒记住域名m.3qdu.com

为宜。多芬子爵虽然性格怪异,行事放纵,但就林蒂看来其秉性尚算磊落。安格斯在他手下就算仕途上不能上进,至少不用担心被人利用成了某场政治斗争的替罪羊。在海斯勒姆、霍美伊尔旅行的风险,也能雇佣可靠的护卫规避。

乔鲁姆伯爵无奈之下,又多提点了儿子几句。

霍美伊尔人自愿臣服于撒加塔伊诺后,帝国的资源大量流入这个新的东部省份。通过武装霍美伊尔当地领主,以及建立数个大型军事堡垒,将一神教徒势力推回白石山脉的峡谷。而这场帝国与至圣联合的第一次边界摩擦,引发了后期的东征之战。皇帝和他的将军们发现无法越过陡峭险峻的白石山脉向东大举用兵,便另辟蹊径地用武力和收买征服了帝国南部的濒海诸领,随即大军乘船越海绕过陆地上的险要地形,直插父神教老巢。虽则帝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征服战争最终功败垂成,却也大大威慑了以右手弯刀左手教典的方式扩张信仰的至圣联合。霍美伊尔在此后的数百年间,成了两国对峙的前线,造就了强悍的霍美伊尔勇士的赫赫威名。在广阔的荒原,骑乘四足龙兽的蛮骑士几乎就是摧枯拉朽的代名词。

不过时至今日,父神信仰其实已再次渗透进了霍美伊尔。白石山脉里的山民更多地被回归卡拉斯通且维持着坚韧信念的传教士所吸纳。他们又不断联系西部同宗的霍美伊尔部族,甚至与对方融合后在霍美伊尔东南部定居下来。帝国和逐渐成长起来的霍美伊尔军阀领主缺乏驱赶他们的意愿,对这些除了蓄养的羊便没有任何值钱东西的穷光蛋抱着放任自流的态度。而父神教士们也改变了最初了态度,宣称捕猎但非食用龙兽是符合教义的行为。霍美伊尔南部靠海地区的龙兽制品,很快就加入了帝国的交易市场,为本该是对立的双方不断创造财富。

这也意味着,如果某位脑子不开窍的帝国贵族在霍美伊尔吆五喝六地自命不凡,那么他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会被武力强悍的霍美伊尔领主亲手教导,百分之三十的概率被穷苦潦倒的霍美伊尔牧民猎手打劫。还有百分之二十的幸运或不幸,遭到身材窈窕的异教徒舞娘诱拐,被掳到东边某个满是羊骚味游牧部落消磨下半辈子的时光。以上还是在排除掉他遭到魔物袭击,变成银石戈壁上一具残缺的干尸,连至亲的父母妻子都认不出来的情况之外的遭遇。

当然,这些都没能唬住早已跃跃欲试的安格斯。他倒是更为迫切地渴望在新的环境展开一场激动人心的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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